网站上有人实施违法犯罪,并不意味着运营者都按同一罪名处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两者都可能涉及网站用途,但证明的问题不同,不能只凭网站已被关停选罪。
失管路径先审查管理义务与整改
2019年解释第六条第三项,把致使信息网络服务被主要用于违法犯罪列为拒不履行管理义务的其他严重情节。这里仍有法定义务不履行、监管责令而拒不改正等前提。应核实际服务、通知与处置,以及失管怎样导致主要用途变化,不是出现一个违规用户就当然达到“主要用于”。
业务数量、用户活动、服务安排和实际内容,可帮助说明主要用途,但不能用一次截图代表全部经营。正常服务被个别人滥用、持续放任大量问题与运营者主动组织相关活动,应结合完整事实区分。解释没有在此统一写一个流量百分比,不能自行发明安全比例。
非法利用路径有不同的行为要求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设立用于相应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群组,或发布有关信息等行为,并要求情节严重。解释第八条说明,以实施违法犯罪为目的设立,或设立后主要用于实施违法犯罪的网站群组,属于相应范围;第七条还界定该罪所称违法犯罪,不能只凭尚未有人被判刑就一概排除。
但这不表示凡被主要用于违法犯罪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均自动满足该罪全部条件。应查谁设立、运营、发布,目的和认识怎样、具体活动是什么、是否符合对应情节严重。技术供应、普通使用与实际组织经营需要证据分层,不能互贴标签替代证明。
同时出现多类行为还要核罪数规则
刑法两条对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分别有处理规定,不能一概认为罪名越多就全部并罚,或只因属于同一网站就永远只有一个罪。需把独立行为、时间、参与人和每个罪的要件列清,依法判断。本稿不套用帮信罪数额来决定这两罪。
总站面向各区域读者,可形成“管理缺失与整改”“设立运营及发布活动”两份问题表。保留真实数据、合法止损并配合调查,不以删掉网站消除历史事实。区分罪名不是选择较好听的名称,而是让指控与真实行为精确对应。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