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过程更方便,能直接算作实用新型区别结构的技术效果吗

凝胶磁枕的说明书写生产方便、无需胶水,就能把这些优点都作为实用新型区别结构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吗?某科技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某公司案,将产品结构的效果与制造方法的效果分别认定。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中国公开案例研究;供两江新区读者参考
案号
(2021)最高法知行终298号
审理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综合法律知识

凝胶磁枕的说明书写生产方便、无需胶水,就能把这些优点都作为实用新型区别结构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吗?某科技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某公司案,将产品结构的效果与制造方法的效果分别认定。本文依据官方完整三页案例库资料,非本所承办,不作枕头疗效或生产工艺建议。

先找到真实区别结构,而非汇总全部宣传优点

无效审查涉及凝胶垫、发泡基垫及覆盖相关区域的透明保护膜。权利人强调说明书记载的一步成型、免胶水及制造便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一审驳回其诉请,最高法于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九日维持。

案件并未仅因产品属于枕头就否定专利,也没有裁判每个凝胶或磁性产品都不能受保护。实际比较须落在本专利相对具体对比文件的区别特征。

保护膜的作用与发泡材料、加工步骤的作用不能串换

法院确认,保护膜相关区别结构对应防止边角翘曲、保持整体包覆完整、便于清洁维护等问题。免胶水等效果则来自材料黏连性或特定制造流程,并不当然是该区别结构所产生的效果。

实用新型保护产品形状、构造或其结合,制造方法不属其保护客体。因此,不能把制造该特征的方法便利,直接纳入该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再以此反证具有创造性。这既有法定保护对象限制,也有真实效果归因的审查,不是把所有生产优势都说成毫无价值。

技术说明宜逐项对应,不以改写问题补证

处理类似材料,可列区别结构、原说明具体记载、声称效果由哪个部件或步骤产生、拟据何种权利保护。若优势实际来自方法,应依法核其可能保护路径,而非在争议中把方法标签改称结构就当然得到同样结果。

本案适用当时专利法创造性规定,公开条目关联二〇〇九年十月施行版本。今天申请或无效程序另核时点和有效文本,不能把维持无效概括成一切结构与方法混合记载均无法申请。律师与技术人员需要解释真实贡献归属,不能代造实验结果或承诺改一段说明即可获授权。

公开来源:[某科技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https://ipc.court.gov.cn/zh-cn/news/view-5634.html);[官方案例库PDF全部3页](https://ipc.court.gov.cn/upload/file/2026/04/21/09/30/20260421093010_71712.pdf)。公开二审案号:(2021)最高法知行终298号。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