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价由控制人统一制定,经中间人依次传给多家公司形成阶梯报价,与各家公司独立决策后偶然报价接近不同。交通运输部第三批通报公开的景东何某案,法院已经作出串通投标罪判决。本文分析公开案例,非本所承办。
公开事实和刑罚范围
2014年3月,锦屏镇某公路公开招标,控制价469.86万元。何某向刘某等中间人付好处费,统一制定投标报价后依次传递,多家公司在同一标段以阶梯报价围标,最终何某控制公司中标,后又指使转包获利。
通报载明,2021年10月法院判何某犯串通投标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罚金20万元。未公开案号、法院名称、中间人全部处理和具体非法获利数额,不能据项目所在地自行补写审理法院,或将控制价当作实际获利。
报价链而非顾问合同标题决定核查重点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禁止串通,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责。公开案的统一报价、支付好处费、逐次传递和控制公司中标,应作为互相关联的事实看待;不能把中间人改称顾问就抹去其具体作用。
这不意味着一切投标咨询均违法,也不从本案刑期推出其他案件的量刑。是否达到刑事追诉和定罪条件,要依实际行为时法律、证据及相应规则;2014行为与2021裁判,不能由2026通报时间代替。
对真实独立决策留下材料
两江新区企业可核顾问服务范围、权限、收费、报价形成者和实际提交,避免让外部人员协调竞争者报价。发生争议时保留原联络和付款,依法陈述,不制作一套事后独立编标记录替换原过程。
本案未披露其他各主体裁判和后续履行,不把对何某的有期徒刑、罚金扩成所有参与人必然相同处理。要区分确有公开终局判决的结果与尚未核准的其他责任。
公开来源:[交通运输行业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第三批)](https://www.mot.gov.cn/xinwen/jiaotongyaowen/202608/t20260812_4211614.html),案例6。相关规范:[招标投标法(2017年修正)](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bgt/art/2023/art_1f79dd79321441a0831f3aed697b4535.html)第五十三条。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