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公开案例研究,分析最高法二〇二六年平台经营典型案例一。案件由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号(2024)渝01民初606号,不是两江新区某具体商户或本所承办案件。主播评论中有部分真实信息,仍因片面呈现、不当关联使公众误解,被认定商业诋毁,不是只有编造一句完全虚假的话才可能担责。
被评论品牌有不同产品,不能混着比较
官方记载,主播推销其他品牌白酒时,将有关国家白酒标准、某包装文字、果味酒及固态酿造标志等内容关联,未区分被评论品牌的白酒与果味酒,也未呈现其多款白酒已有相应认证的事实。
这些信息经选择性组合,可能让观众误以为该品牌白酒都不符合有关标准。判断不是把每个词孤立查询后只要有一处事实准确就结束,而是看整体表述、指向和受众可能形成的认识。
直播带货是经营活动,临场发挥不自动免责
法院认为,经营者及主播可以对同类商品作商业评论,但应以不损害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为界,相较普通消费者日常交流负有更高审慎义务。即兴互动场景不构成免除核验的当然理由。
也不能反过来把一切负面评价都禁止。真实、全面且合法的比较,与通过模糊指向、遗漏重要区分误导公众,需要结合具体内容判断;批评者不同意对方产品,并不单独证明违法,经营者也不能据此放大为禁止他人讨论。
三十万元是本案判项,不是每句评论的统一价格
法院认定构成商业诋毁,判赔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三十万元,一审后双方未上诉。官方披露了案号和处理结果,没有据此设置每场直播或每条评论的固定赔偿表。
其他案件仍应核真实内容、经营关系、损害及合理支出。行为发生时间、适用法律及相关竞争规则要依法核验,不能仅凭今天引用同类案例,就直接将后来生效的新条号追用于所有历史行为。
发布比较前先审完整传播效果
两江新区经营者可核对比较对象、产品类别、资料时效及上下文,保留查证过程;发生争议时保存完整直播和商品页面,不只截最激烈一句。品牌维权也应说明具体误导及证据,不以部分观众不喜欢自己便要求全部删除。
及时依法纠正与争议处理可以分开进行,不应为继续吸引流量而重复未经核验内容。这个公开案例提示,信息即使含有真实片段,经过选择与拼接仍可能失真,商业表达的合法性需要看完整指向和实际语境。
官方公开来源:[最高法2026平台经营典型案例](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507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