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LEGAL INSIGHTS · 法律实务

集体合同已经签字但尚未报送,职工能立即按其中的新标准要求支付吗

企业与职工代表已经在集体合同上签字,劳动行政部门却尚未收到文本。职工能否立即依据其中的新标准索要差额,需要先核对集体合同的法定生效程序,同时检查个人劳动合同或实际履行是否已经形成另一项有效约定。不能简单以签过字就认定所有新条款已经生效,也不能借程序未完成将原来应付的工资一并停掉。

签署之前和之后都有应核对的程序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企业有无工会、由谁代表职工签订、讨论通过的是哪一版本,都应查实,不能把少数人的非正式沟通纪要当作已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

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从收到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生效。这里的起点是主管部门收到文本,不是内部签字日,也不是公司宣称准备报送的日期。对方只出示封面盖章,仍应核对实际报送和签收情况。

未完成报送,不等于可以否认一切既有待遇

职工应分别列出个人劳动合同、已经生效的集体合同以及本次新签文本各自的标准和期间。新合同的程序状态,并不改变此前已经存在的法定或合同义务。用人单位不能只说新文本未生效,就把原工资、依法应给的休息休假或其他既有权利全部搁置。

若双方已经就某名职工的工资作出有效个别变更,或者实际履行清楚体现新的约定,还需依法审查这一独立基础,不能仅因集体合同程序尚未完结就一概抹去。反之,职工也不能只凭讨论中的一个草案版本,要求补足所有尚未确定的新待遇。

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应查明具体对象

如果法定期间内已有异议,应取得异议所指向的条款及修改、重新报送情况。不能将某项程序或内容异议自行解释成整份合同永久无效,也不能忽略实质问题直接宣称十五日一到就全部自动生效。不同版本与不同报送日期应分别保留,避免把修改稿和原稿的时间拼接。

部门已经收到而公司内部尚未传达的,与根本未报送,是两种事实。双方对收文信息有争议时,应通过合法渠道核实,不让工资争议只停在各自口头说法上,也不要求职工自行制作或倒签收文证明。

请求差额时把标准、期间和程序分列

可整理讨论通过记录、正式文本、报送收文材料、异议及处理情况、个人合同、工资明细和实际发放记录。按每个期间说明请求依据,明确是在要求履行已生效集体合同,还是确认个人工资约定及补发差额。

需要处理争议时,工会维护集体合同与劳动者提出个别待遇请求的路径、主体和范围还需分别核实。把这些基础先说清,既能推动依法完成报送,也能避免因争论一份新合同何时生效,让没有争议的劳动报酬长期不能结清。

参考依据

相关业务:业务专题;本地区相关内容

本文所涉法条与办案规则应以现行有效版本及个案事实为准。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