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审核工程结算书,应先明确要解决的是付款条件、合同效力、签证授权和时效等法律问题,还是工程量、定额及计价的专业核算。法律审查与造价核算可以配合,但不能因为结算书有许多数字,就把两种服务当成同一个交付结果。
报价前说明争议的位置
把合同及补充协议、结算书、审核意见、主要签证和往来函件按版本提供,并指出哪些金额无争议、哪些项目涉及扣款或漏项。仅告诉律师“工程几百万”不足以确定工作量:少量核心条款与数百份现场资料,审查路径不同;是否需要与造价人员会谈也影响安排。
法律意见可以指出某扣款缺乏合同依据、某签字人员权限待核实,或付款节点是否已成就;这些意见并不自动证明每一项工程量准确。造价人员对数量和计价作专业分析,也不能替代对合同效力、代理权限等问题的法律评价。报价应分别写明由谁完成哪项工作及所依赖的资料。
| 事项 | 应保存的材料 | 要回答的问题 |
|---|---|---|
| 纯法律审查 | 合同、付款节点及争议条款 | 交付书面风险清单还是修改意见 |
| 工程量与计价复核 | 图纸、测量、签证和计价基础 | 是否另聘具有相应能力的专业人员 |
| 对方谈判或诉讼 | 既有结算争议、期限及程序状态 | 原审查费是否包含沟通、出庭或鉴定配合 |
不要把审查费误读为鉴定费
法院委托鉴定、当事人自行咨询造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是不同费用。约定中要说明第三方费用由谁承担、事前如何确认、票据与结算方式;不能把“已付审查费”视为法院一定不再发生鉴定费用。商业报价也不是法院最终支持对方负担律师费的承诺。
可约定先做资料诊断,列出需要补齐的测量或计价资料,再决定是否扩大服务。审查结论应注明依据的版本、未取得材料和保留问题,避免一份意见被误当作全项目无风险证明。双方据此形成清楚的服务清单,比单比“每页多少钱”更能判断报价是否对应实际需求。
重庆工程资料涉及跨区县现场时,是否赴现场、去几次、由谁测量以及差旅费用都应事前写明;律师不会因远程看过结算书而自动承担测量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