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某种材质的门,施工单位未经同意换成另一种,辩称采购价一样,业主则要求把全部门价从工程款中扣掉。永川工程当事人应先查材质标准、实际差异和合理救济,不能价格相同就忽略质量约定,也不能只要不符就当然免费取得全部已安装产品。
合同质量要求与市场价格分别判断
核图纸、清单、样品、技术标准及有效变更,确定是否明确要求材质、性能、防火或耐久条件。仅有品牌差异、实际性能是否一致,也需按约与标准核实,不能用报价单高低替代质量结论。
涉及强制性标准的,不由双方随意同意便排除。施工单位所谓同等替代,应有约定及事实依据,不能自己挑选同价产品就自动取得变更权;业主曾真实同意的,也不应隐去后仅凭原清单否认。
发现不符后,先保全状态并提出明确要求
保存交付标签、检验、采购及安装记录,说明哪个位置、多少数量、哪里不符合。需拆检的注意安全、程序及证据,不自行大面积拆毁后只留几张残件照片,让原因难以核实。
可以要求说明、修复、更换或者依法处理价款,具体取决于性质、程度及履行情况。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等规定,应结合标的性质和损失大小合理选择违约责任,不能不问可修复性和实际价值就任意定罚。
拒绝修复与价款减少有相应条件
工程解释一第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原因质量不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应证明原因、具体缺陷及修复处理,不能只引用后半句就省略前提。
同价不等于没有损失,合理拆换、恢复和其他关联费用可能需要审查;价款减少也不是一律扣除整扇门的全部合同金额。若产品完全不具约定用途、必须拆换,与仅有可合理弥补差异,处理可能不同。
扣款表应避免同一损失重复
区分已完成价值、必要修复或更换费用、减价及独立损害,说明各项是否重合。业主既按全价不付,又要求施工单位无偿全部换新并再次赔同额,要防重复计算;施工单位主动更换后,也应核真实费用和剩余影响。
未涉及争议的到期工程款,不能仅因部分门材质问题就当然全部停付。需要反诉、抵销或其他处理的,核对应条件及程序,不把单方审核扣款直接当生效裁判。
补充结算写清保留的争议、修复期限和验收方式,不把收到维修安排误解为已经放弃全部请求。真正要解决的是约定质量怎样恢复及未恢复部分如何合理结算,价格相同与全部扣零都不能替代这一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