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葬部分本体落在文保两线外,检察监督为何仍推动调整保护范围

地图上现有“两线”未覆盖部分墓体,不能简单得出该部分可以任意施工;但发现划线不合理,也不能把检察建议当成已经完成的保护范围变更。最高检公布的汉楚王墓群案同时推进本体保护和调整程序,处理的是两项不同任务,非本所承办。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汉楚王墓群八处二十座)公开案例研究;供万盛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未披露法院诉讼,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前监督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综合法律知识

地图上现有“两线”未覆盖部分墓体,不能简单得出该部分可以任意施工;但发现划线不合理,也不能把检察建议当成已经完成的保护范围变更。最高检公布的汉楚王墓群案同时推进本体保护和调整程序,处理的是两项不同任务,非本所承办。

先把墓体与现有边界放到同一份事实中

徐州汉楚王墓群于1996年获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八处二十座大型楚王、后墓。2025年检察机关从人大代表建议中发现问题后,会同专家走访、查阅文物档案及执法卷宗,查明本体损毁、安防薄弱及“两线”划定不合理三类问题。

其中卧牛山一号墓的部分本体没有划入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这与在文物附近另有普通用地不同,首先要确认遗存本体、档案坐标和已公布范围的关系。企业或管理者只交一张现有红线图,可能不足以解释所涉对象是否就是应保护墓体。

核定保护对象,不等于可以跳过调整权限

现行文物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保护范围划定公布、档案及具体保护措施,第二十九条规定建设控制地带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并公布。实际需要与既有范围不符时,应推动有权机关依程序处理,不能由企业自行扩大施工范围,也不能把一封协调函当成法定边界已经改变。

检察机关在本案提出的是“依法启动调整程序”,并与文旅、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及属地政府座谈。其作用在于促使主管部门调查、提出并上报方案,而非代替法定审批机关直接重画保护线。保护本体的现实职责与调整范围的法定手续要同步衔接。

边界问题之外,现存损害仍需立即处理

调查还发现北洞山墓夏季积水、植物根系、边坡垮塌,以及驮篮山墓周边围栏、鱼塘、深根树对墓体的破坏;一些墓葬监控难以覆盖重点区域。即使调整方案尚在报审,也不能将所有保护行动都推迟到审批结束。

2025年10月检察建议要求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启动“两线”调整并加强监管。文旅部门编制保护方案,争取国家文物保护资金1243万元,跟进调查确认渗漏、坍塌等隐患消除,技术安防设施全面配备运行。该资金是本案争取结果,不是类似项目可当然申请的补助数额。

上报与获批,要按公开进度分别说明

部门12月回复后,检察机关邀请人大代表、文保组织及志愿者核查;公开结果是调整方案已由文旅、资规部门联合上报省相关部门,未记载已获批准公布。各方认可整改达到预期后,徐州市检察院于12月31日终结案件,没有公开法院判决或案号。

类似争议可以分别请求核实文物本体、排除现有危险、启动边界调整,并查询各环节办理进度。应保存测绘、公布文件、专业论证和实际修缮结果,避免用“已上报”替代“已获批”,也避免用暂未调整否定对真实文物本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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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