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遭受家暴后故意杀害施暴人的案件,不能把“不是当场防卫”直接等同于所有从宽依据消失。家暴犯罪意见第二十项规定了考虑防卫因素、施暴人过错以及特定情况下认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安排,但不将所有家庭冲突统一减档。
防卫过当与本项情节较轻不是同一判断
刑法第二十条关于防卫过当,有其针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等基础;是否成立,应依法根据当时事实审查。意见第二十项讨论长期受暴后在激愤、恐惧状态下防止再次受暴或摆脱家暴而杀伤施暴人,具有防卫因素、施暴人有明显过错或直接责任等情形,可以酌情从宽。
其中“具有防卫因素”,不能直接换成已经具备全部正当防卫条件;反过来,也不能因不成立防卫过当,就不再查明持续侵害及其对行为的真实影响。不同法律路径须分别论证。
故意杀人情节较轻还有具体限定
意见对因遭受严重家暴,身体、精神受到重大损害而故意杀人,或者不堪长期家暴而故意杀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情形,规定可以认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情节较轻”。应核这些实际条件,不以一份家属说明替代。
第二百三十二条对情节较轻设有相应刑罚幅度。可以认定不是一律认定,也不是律师可以预先承诺的固定刑期。故意、行为、因果及其他需要依法评价的事实仍须证明,不能为争取有利适用而补造受暴史。
材料应说明累积背景与本次事件的联系
可依法保存持续求助、报警、诊疗、共同生活和本次冲突的完整资料,明确哪些反映长期处境,哪些证明当时状态、行动及后果。施暴人过错不由道德评价代替,被指杀人事实也不能因其曾施暴便无需审查。
此处是定罪量刑阶段的具体评价,不是把事后报复合法化,更不提供实施伤害的方法。执行阶段是否减刑、假释另依法核实,不能用本文直接决定出监时间。
依据:[家暴犯罪意见第十九、二十项](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3616.html)、[刑法第二十、二百三十二条](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09/c5212248/content.html)。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