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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岗位教员和参加执照检查的时间,能计入管制员值勤经历吗

近期经历不是只按独立指挥航空器的时段统计。第四十六条明确,持照人履行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教员职责、管制检查员检查及协助参与行政检查的时间,计入管制员值勤时间。不能把这些法定可计活动一律从记录中删除,也不能把任何会议都混进来。

计入须有真实身份与活动

应说明本人实际承担哪一种列明活动、时间地点及对应任务。一般旁听、普通休息、与岗位无关会议不因发生在单位就自动属于第四十六条;同样,只有教员聘书而没有真实履职,也不能凭纸张推定完成了对应小时。

第四十三条要求每六个月在执照载明工作地点岗位值勤不少于八十小时,并满足熟悉现行资料和岗位培训等条件。统计时应将法定可计活动与真实近期要求连接,不能只为达到数字,在不同时段表中重复填报同一实际活动。

初次申请经历与持照后近期经历分开

第四十一条对执照申请的教员监督实作另有规定;第四十六条针对持照人值勤时间的计入,不是授权任何申请者把行政检查旁听直接改成首次申请所需实作。身份、阶段与证明事项不能只按小时单位相同就互换。

所在单位应依第四十七条如实记录技术经历,保留培训、教员任务和检查活动的必要依据。对时间是否可计有疑问,应依据具体活动向实际管理主体核实,不在文章里自造加倍工时或折算系数。

可以形成实际活动、法定类型、本人职责、时段和相应记录的清单。它既避免漏记真实法定经历,也防止以教员或检查名义虚增本未发生的值勤。

依据:[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26年第9号)](https://xxgk.mot.gov.cn/jigou/fgs/202604/t20260409_4203344.html),第四十一、四十三、四十六至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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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

本文所涉法条与办案规则应以现行有效版本及个案事实为准。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