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没有智能手机,或者无法独立完成APP操作,不能因此被迫把证件、验证码和购票账户交给陌生代订人。交通运输部规程第十一条要求公平售票、保留人工售票服务;互联网、自助机等属于便利渠道,不是取消人工服务的理由。
保留服务不等于保证每趟都有余票
可以通过承运企业公布的正式人工渠道咨询购票、退改及具体办理地点时间。车站运营时间应公开,但本条没有承诺所有小站全部窗口二十四小时开放,或人工一定可以买到网络售罄的同一班次。应核真实服务安排及可售余票。
第二十二条还要求为老年人及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人工服务。帮助应适应真实需要,不宜要求其为了取得基本票务服务,必须先购买某种商业会员或提供与购票无关的信息。
代办仍要保护真实购票与联络
江津旅客确需亲友代订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乘车人联系方式,核清本人姓名证件和行程,保留正式订单及付款。第十条要求销售中知悉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售票服务不等于允许他人长期控制本人账户。
遇到只让使用个人二维码收款或称“无手机不能办”的说法,可记录具体服务请求、时间和答复,通过正式渠道核实并反映。请求应指向人工服务是否提供,而不是因没有余票就推定已违反保留人工服务的义务。
法律服务可以帮助整理真实办理障碍与所需协助,不能保证特殊通道一定有票,亦不推荐所谓内部抢票资格。
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交通运输部2022年第37号)](https://xxgk.mot.gov.cn/jigou/fgs/202211/t20221117_3710710.html)第八、十、十一、二十二条,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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