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书中的竣工日期少写一个月,可能影响工期违约金和保修安排。但财务结算签字是否连同施工日期一起最终确认,需要结合文本范围判断,不能见到盖章便认定任何错误都不可纠正,也不能以笔误为名随意推翻已达成的工期和解。
把四个日期各自找出来
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使用以及结算签署,可能并非同一天。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第九条,对验收合格、提交报告后拖延验收以及未验收擅自使用等情形,分别规定实际竣工日期的判断方法。结算表填写的日期,应与相应事实及证据比较。
工程质量保修期一般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还应结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质量保修书,核对不同项目的保修范围和期限。不能把用于工期认定的一个日期,未经分析就复制为所有质量义务的起算点,更不能把质保金返还与保修义务终止画等号。
日期是录入错误,还是双方已经处分争议
如果正文只核价,附件验收报告日期正确,电子表格又存在明显转录错误,可提出更正说明并提供原始依据。对方否认时,需要证明真实意思及填写经过。相反,若双方知道工期有争议,特意以该日期计算扣款并签署最终和解,事后主张笔误的证明要求就更高。
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释、意思表示及重大误解等规则,需要依据具体事实适用。不是每次数据填写不准确都可撤销整个结算;也不是超过一段时间未提出异议,客观日期就必然变成另一日。提出撤销等请求有法定期间,应尽快明确请求性质,不能只在往来函中无限期保留意见。
更正应同时说明对价款和责任的影响
补充协议可以列原记载、正确日期、依据文件,以及仅更正日期还是重新计算工期扣款、保修和质保金返还。日期变了但双方同意结算总价不变,也应写明,避免以后再围绕同一差额争议。发包人有拖延验收、变更工程等情形的,还需另算顺延事由,不能仅比较起止日。
对不愿共同更正的情况,可以把竣工报告送达记录、验收签到、监理日志、交接单和实际使用证据按时间排列。单张现场照片往往只能说明当时的某个状态,未必能证明全部合同工程已经完工。涉及分段验收时,也应明确争议日期指向哪一部分。
当前维修不能等日期争议结束再安排
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责任方、保存缺陷和扩大的损失,并依法采取合理措施。双方争论起算日期期间,不能任由可避免的漏水或设备损坏继续扩大。紧急修复要记录必要性、通知经过、施工范围与费用,争议处理时再核定责任。
丰都工程当事人可以先形成日期证据表和更正清单,再决定协商补充说明或在诉讼中提出具体主张。最终需要解决的是哪个日期产生何种法律后果,而不是只把结算书上的一串数字改成对自己有利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