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拟自行检验本单位制造的设备,看到HAF601第四十七条规定无需另领无损检验许可证,便准备同时对外承接其他企业的检验业务。这里的免于单独申请有明确对象,不能从本单位自检扩成面向所有客户的独立检验资格。
先核申请主体、活动和被检设备的关系
第四十七条针对申请制造或者安装许可证的单位,拟自行对其制造或者安装的民用核安全设备进行无损检验活动。是否属于该范围,要将许可申请、实际制造或安装者、设备和拟检验任务对应,而不是只看集团同时有一家制造企业和一家技术服务企业。
另一独立法人制造的设备,不会仅因都用同一品牌就变成本单位制造。合同写协作、自检服务或者不收检验费,也不能直接改变设备与实际承接单位的关系。涉及外厂维修适用制造活动规定的,还应依法核具体作业身份,不能由企业随意重命名。
本条不表示只递交制造申请就可以无证开始制造;相关制造、安装活动仍须具备合法许可及相应条件。它解决的是在特定自检安排下是否还需单独申请一项无损检验单位许可证,不是取消原活动许可。
人员资格和报告有效要求没有被免掉
条例第二十五、二十六条及HAF601第二十四、二十七条,对实际从业人员资格和结果报告另有要求。单位免于另领一张许可证,不会将没有相应个人资格的员工自动变成可独立检验、编制或审核报告的人。
应核拟用人员的方法、级别、资格有效状态、实际任务及报告审批,保持真实记录。企业内部签一份质量承诺,不替代个人依法取得的资格;也不能借用其他单位人员名义为自己没有完成的检验补签。具体技术实施由具备条件的专业主体承担。
对于范围外的第三方委托,应按实际活动核相应许可,而非先引用第四十七条开工,发生争议后再补一份自己制造的说明。条例第十九条同时禁止委托未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客户认可和合同约定不能代替资格核查。
忠县制造或采购主体可在交易前形成自检适用说明,列实际许可、设备来源、检验关系和人员安排;对不能确认的外部任务另列待办条件。交付检验报告与营运单位依法验收仍是不同事项,一份自检合格文件不会自动完成全部放行和质量责任。明确本条边界,才能既不无依据要求重复取证,也不将一项有限便利变为通用对外检验牌照。
依据:[HAF601(2019年修正)](https://www.mee.gov.cn/gkml/zj/jl/200910/t20091022_171853.htm)第十四、二十四、二十七、四十七条;[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https://www.mee.gov.cn/ywgz/fgbz/xzfg/201909/t20190918_734309.shtml)第十九、二十五、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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