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完成后,单位把原设计人员列入另一张验证表,认为只要岗位名称改为校核,便满足了独立验证要求。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设计验证由未参与原设计的专业人员进行。判断要回到真实参与过程,不能只看最后签在表格哪一栏。
未参与原设计,是人员安排的一项实质条件
对拟承担验证的人,应核其在原设计中的实际任务、意见形成和文件参与,而非仅查是否列为主要负责人。项目中提供普通行政协助,与真正参与设计的性质不同;也不能因为没有署名,就隐去实际承担过的设计工作。具体专业角色和参与范围,应据真实资料核实。
HAF601第二十二条还要求,设计验证人员具有一定设计经验、校核能力及相对独立性。没有参加原设计,不自然等于已具备全部专业能力;由另一个没有相应能力的人补签,也不能仅凭人员不同就证明验证已经依法完成。
条例列有设计评审、鉴定试验或者不同计算方法等验证形式。采用何种技术方式、是否满足实际要求,应由适格专业主体处理;本文只分析人员独立性及程序证据,不提供设备设计、计算或试验操作方案。
设计变更也不能只靠原有一次签字
HAF601第二十二条要求对设计变更采取与原设计相当的控制措施,并按确定的验证方式在相应设计阶段开展验证。客户同意修改、成本降低或者交期紧,并不说明需要的控制已经完成;原验证覆盖哪个版本,也应能从资料中看清。
可以建立版本、提出及实施变更者、验证人员与结论的对应关系,让审核者能够追溯各人实际做过什么。发现任职或记录有缺口,应依法补充真实核查,不能把原人员名字抹去后倒填一个从未参加验证的签名。
合同验收不替代设计单位的法定义务
购买方签收图纸,或者营运单位接收一套文件,不会使原本未满足的验证独立性自动成立。条例第五、二十七条对设计单位的活动责任和设计验证各有要求;验收、付款及违约处理则应结合真实合同和履行分别核查。
忠县供应商审查合作文件时,可明确原设计参与清单、各版本责任人、验证人员的专业基础和实际验证记录,依法控制涉密资料的提供范围。不能为证明独立就要求将全部设计参数公开给无关主体,也不把保密作为拒绝向有权监管机关提供必要材料的理由。能还原人员及版本的真实验证过程,才比一张形式上分开两栏的签字表更有证明力。
依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https://www.mee.gov.cn/ywgz/fgbz/xzfg/201909/t20190918_734309.shtml)第五、二十七条;[HAF601(2019年修正)](https://www.mee.gov.cn/gkml/zj/jl/200910/t20091022_171853.htm)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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