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份买卖合同,中文版本写一个金额,外文版本却写另一个,不能简单认为中文必然优先,也不能直接取较低或较高金额。应先核对双方是否约定哪一种文本优先、两种文字是否具有同等效力,再结合条款、交易过程和合同目的解释。云阳企业参与外文采购或销售时,还应确认合同适用法律,避免把境内规则当然套用于所有涉外交易。
先排除币种、数字格式和版本错误
比较差异时,不只看阿拉伯数字。不同语言的千位与小数标点、含税或未税口径、单价与总价、计量单位及付款币种,都可能造成表面冲突。还要核对双方实际签署的是同一修订版本,附件报价表是否已被有效纳入合同,邮件中的旧草稿是否被误当成正式文本。
制作对照表时保留原文,不自行改写不利段落。可以注明自己的翻译与疑点,但译文不能代替双方签署的原始文件,更不能用翻译错误创造原本没有的付款承诺。
同等效力文本,应依法寻找一致的真实解释
适用我国民法典时,以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同等效力的合同,对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不一致的,应结合相关条款、性质、目的及诚信原则等解释。这个规则不是让一方事后任意选择有利语言,也不意味着存在任何差异就导致合同全部无效。
磋商报价、采购审批中双方知悉的内容、付款比例、已经支付的数额及双方履行确认,可能帮助识别实际合意。单方内部预算如果从未向对方表达,不能直接证明对方同意该金额;后续付款也应结合是暂付款还是结清款判断。
差异尚可协商时,补充确认比默默改单稳妥
补充文件应指明原合同编号、冲突段落、确认金额与币种、税费及对既有付款的处理,并由有权主体签署。若只确认一处笔误,要避免附带写入全面放弃其他请求。存在持续供货的,还应说明新的确认是否影响后续批次。
云阳企业若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应按受理机构要求提供外文证据及相应译文,说明版本来源与争议翻译。涉及外国法或特定贸易安排的,需要依法核查适用内容,不凭网络翻译给出确定结论。保存原件、邮件链与版本历史,有助于把真正的金额争议与单纯排版错误区分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