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商把几家生产者的蔬菜汇总、分装后销售,不能只复印一张上游合格证,就当所有新包装都已完成自己的开证责任。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分别规定生产、收购与混分装后销售的要求。渝北经营者应先核产品和主体,再建立原批次与后续销售的对应记录。
先确定属于什么产品、向谁收购
办法列明蔬菜、水果、茶鲜叶、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管理范围。食用菌的相应规定与其他产品应按真实分类核对,不能将所有食品加工品、所有农林产品概括为同样的开证制度。
收购在本办法中指直接向农产品生产者购买。向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收购,与向农户收购的要求不同,也不能将以后每次普通批发转手都机械称为本办法定义的直接收购。先记录真实主体、生产来源和交易层级。
收证要求不能用一张收货单替代
向生产企业、合作社收购规定产品,应收取承诺达标合格证,并以留原件、复印、拍照或扫码截屏等方式至少保存六个月;对方不提供的,不得收购。保存方式可依法选择,重点是信息能真实对应批次和数量。
对农户,办法鼓励支持参照开证;农户主动提供合格证或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收购者应按规定收取保存。因此,不能仅因是农户没有主动出证,就套用企业、合作社完全相同的无证不得收购结论。相关安全质量义务仍须依法履行。
混装分装后,要承担自己的开证工作
收购单位或个人将所收购农产品混装、分装后销售,应根据收购后的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开具合格证,如实作开具记录,至少保存六个月。原证证明的是上游相应承诺,不能自动代替后续处理者自己的控制及承诺。
按来源批次列购入数量、进入哪些混分装安排、用过哪些保鲜防腐等措施和销售去向,保留原证与新证的联系。记录不能靠事后统一补一份全部合格说明,也不要为了凑同一批次而隐去不同来源和处理条件。
开证不等于必须购买每批全项检测
办法允许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农业农村部第989号公告要求按实际情况,在质量安全控制符合要求、自行检测合格、委托检测合格三种依据中至少选择一种。不能把开证服务包装成全国强制向某商业机构付费检测。
选择的依据应真实。靠控制措施开证,要有相应控制事实;以检测为依据,要依生产批次和用药等开展针对性检测。快检能力、适用安全标准和专业判断仍需核实,填写一张合格证不使实际农残超标合法,也不是收到不合格证据后绝对免责。
包装、网络销售和样式分别落实
包装销售按销售包装附具,无包装按生产批次附具;本办法规定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收购经营主体网上销售还应附证。网页显著展示属于相应鼓励安排,不能以网页上挂过一张旧证替代本次货物应附的证。
公告对生产者与收购者的承诺内容有区别,收购者还涉及已收存原批次证明、未违规使用保鲜剂等内容。2026年5月1日前开具可继续使用原样式的过渡,不能直接作为现在新开证仍使用任意旧表的依据。
出现异常,保留来源并依法报告
发现所收证内容不全、与实际不符或严重不规范,应依办法向农产品产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不把更换包装、删原证当纠错。建立主体、收购原证、后续控制、新证与流向五组资料,才能说明哪一环需要补正。
律师可核合同中的供证、拒收、真实质量控制和责任请求,技术检测仍由适当主体承担。收费或损失争议应结合实际履行,不能仅以少一张纸就认定买方可占有全部货物而永远不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