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农药通过网店销售,尚未逐户证明减产也可能承担刑责吗?

本文为公开案例研究,分析最高法二〇二五年农资打假典型案例中的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官方未披露具体审理法院、案号及裁判年份,不能改写成酉阳真实案件。其突出问题是通过网络销售低有效成分农药,法院按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理,不是只有逐户证明种植减产后才可能追究刑责。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网络销售全国,具体法院地区未披露
案号
最高法2025农资打假典型案例案例3
审理机关
最高法选编未披露审理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本文为公开案例研究,分析最高法二〇二五年农资打假典型案例中的丁某、张某平销售伪劣产品案。官方未披露具体审理法院、案号及裁判年份,不能改写成酉阳真实案件。其突出问题是通过网络销售低有效成分农药,法院按销售伪劣产品罪处理,不是只有逐户证明种植减产后才可能追究刑责。

标称含量与实际产品严重不符

官方记载,涉案草甘膦产品标示有效成分含量为百分之三十,实际仅约百分之五。丁某、张某平通过网络等渠道销售,查明销售金额分别达到一百二十二万余元、一百九十六万余元。

判断并非只看农户觉得效果不好,而有产品标示、检验和交易材料相互支持。普通使用效果争议、天气或作物管理原因,不能直接用本案刑事结论替代产品检验和构成事实审查;销售金额也必须与真实涉案产品及参与行为对应。

罪名不同,关键构成条件也不同

刑法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及伪劣农药等分别规定条件。本案按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销售金额是相应审查的重要内容,不能把另一罪名有关生产损失的要求,不加区分地当成一切农资刑责的统一前提。

反过来,也不能由此宣称只要网上卖过不合格产品、金额够大就必然构成本罪。主观认识、产品属于何种不合格、具体销售参与及证据,仍需依法查清。合同标的总额、下单额、实收额和最终认定的销售金额,不宜未经核对直接视为完全相同。

法院明确了刑罚,也单独评价立功

官方公布,丁某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张某平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张某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被认定有立功表现而依法从轻。

这个结果说明同案人员需要按个人事实评价,不是同一网店参与者都套相同刑罚。立功还涉及真实线索、查证等法定条件,不能通过购买线索、编造他人犯罪或仅写愿意配合,就直接获得相同处理。

经营者和购买者怎样保留关键材料

酉阳购买者发现可疑农药,可保留包装标示、批次、订单、收货和实际使用记录,通过合法渠道反映并配合检验。不要把全部剩余产品倒掉,导致后来只能凭一张宣传截图讨论实际成分。

经营者则应核对进货来源、登记证明、检验与销售台账,保存真实资料并依法配合调查,不能删除订单、重贴标签或补造合格证明。赔偿与刑事定罪是不同层面,退一部分货款不当然抹去已成立犯罪;是否构罪及数额、从宽,应依本案证据和法定条件判断。

官方公开来源:[最高法2025农资打假典型案例](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60461.html)。

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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