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为了完成试驾指标购买手机号,后来转售赚取差价,李某的不同阶段不能混成三十条信息一项事实。上海检察公开材料还区分违法所得、罚金与公益赔偿。本文为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不介绍接收或转售验证码的方法。
工作考核不是倒卖个人信息的授权
李某为汽车销售人员,最初购买三十个可接验证码的号码用于预约试驾。随后其对外招揽买家、购买并转售手机号码和验证码,二〇二五年二月至五月违法所得四点二万余元。
三十个号码是最初使用经历,不是后来全部犯罪数量;收入四点二万也不等于三十个号码各自价格的简单乘积。来源未给全部去重信息条数,不把交易次数、手机号或自然人数自行互换。
追责对象是实际出售行为及相应情节
检察机关认为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追诉。不能因为买家也有业务需求,或交易通过网络平台完成,就认为本人有权转售他人的号码资料。
反过来,公司设置指标,并不直接证明公司指使犯罪或所有汽车销售员都知情。须核个人实际决定、资料来源、买家联系和所得,工作身份只是调查背景,不能代替主观认识及行为证明。
退出所得、公益赔偿和罚金分别列账
二〇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检方起诉并提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八月二十日,法院就公益部分组织调解,李同意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并另承担公益损害赔偿金四点二万元。报道还公布法院判其一年八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罚金四点五万元,判决生效。
退出所得与另付公益赔偿是两个事项,不能因金额接近就抹去一项,也不能将四点五万元罚金视为给受影响个人的款项。来源没有明确刑事宣判也在调解当天,不把八月二十日自行填成唯一刑事判决日。
公开结果不等于每个号码主人已经获赔
公益责任着眼于公共利益,具体个人请求仍应依法核实际损害。报道未公布全部受害人名单、退款分配和案号,不能把四点二万元平均分成每人应领的固定金额。
涉及相似问题,可保留最初考核背景、实际交易与款项、原始信息来源及程序文书,分别说明自用和转售的时间。不以事后删除记录替代依法配合,也不因办理了公益调解便称刑事案件当然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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