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未通过检测,制造商改进后重新提交,第三十八条允许检验机构只对上次未通过的部分和关联部分重新检测;必要时仍须全面检测。不是所有情况无条件全部重来,也不是制造商只能要求重做自己选的一项。
失败部分与相关联部分一起识别
应保留原方案、报告和未通过项目,说明实际改进以及可能影响的结构、部件或系统。某项改动可能同时影响其他性能,不能只看这次维修清单有一个零件,就排除关联项目的必要核验。
是否需要全面检测,应依据实际设备和适用技术要求由检验机构判断。本文不替机构决定具体试验项目,更不提供以拆分送检规避关联检测的办法。
通知与报告时点不是最终合格的替代
第三十七条要求未通过时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造商;检测合格时,检测工作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出报告。通知不合格的期限与出合格报告期限,不能合成送样后十日必获合格的承诺,也不能把这里的工作日改成自然日。
后续还须按适用规定处理质量一致性和通告,不因局部复测通过便直接宣布所有批量设备可投入使用。对检测程序或结论有异议,应具体指出事实和依据,不拿另一台无关样品合格结果覆盖原问题。
可形成原失败及关联项目、改进版本、复测范围理由、重新提交和结果的连续资料。合同中的重检费用及延期,应按真实服务和过错另核,不由本条直接推出全部费用必由某一方承担。
依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2024年第10号)](https://xxgk.mot.gov.cn/gz/202408/t20240821_4150793.html),第三十七至三十九、五十二、五十九条;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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