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元收购困境企业,本身不等于犯罪;接店后持续收钱却无真实履约能力,也不能只用经营失败解释。陶某职业闭店案结合数家健身机构的接手、欠费和资金去向认定合同诈骗。本文为上海检察机关公开个案研究,非本所承办,不提供转移责任或逃避追偿的方法。
承接原会员义务,并非只看股权价款
二〇二三年十月起,陶以资金雄厚为由接洽A、B机构,约定原经营者结清工资房租等后,零元转让股份,自己承担会员未销课时。接手后,其仍欠房租水电,推销长期会员卡和私教课并大量收款。
股权价为零不等于没有义务,原会员课时和新收费也应分别核。合法重整、转让本就可能伴随亏损,不能只因交易价格低或后来关门就倒推初始诈骗目的。
前店债务未清,又继续接手其他门店
A、B结束经营后,陶又接手C、D等机构,相关场所因欠费等先后关闭。公开查明,二〇二三年十月至二〇二四年九月,其在没有履行能力时数次受让机构,骗取会员费七十五万余元。
检方以物业催缴、收费、财务及个人挥霍等证据,回应陶仅属经营不善的辩解;并非只凭一种闭店标签定罪。七十五万是本案公开总额,不能把各店旧会员剩余课时估价后直接另加,也不将原经营者所有损失一概算入。
登记法定代表人,与实际经营安排分别核
部分机构未及时变更登记,另有公司由从未到沪的人员担任名义法定代表人。来源将这些情况与陶实际接店、收款和规避责任的认识联系审查。
登记身份不能替代个人行为证明,真实受托经营也不等同共同诈骗;未披露名义人员的处理结果,不给其补上与陶相同罪刑。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非法占有目的和相应欺骗,仍应有完整证据。
五年刑期已公布,行业方案不等于退费到账
检方二〇二五年七月起诉,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陶五年,并处罚金。来源没有法院全称、案号和罚金具体额,也未说明生效,均保留未知。
报道还记检察机关推动监管、预收资金管理等工作,但这不是所有会员已经足额退款的证明,更不能把其他企业的监管协议当成本案判赔执行结果。
核验可依法分别整理转让承诺、真实经营、会员付款和已退费用。少量真实服务不能自动覆盖全部虚构承诺,刑事判罚也不免去依法另核的民事责任;对其他门店则应按各自事实审查,不能见到换股东就宣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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