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法律知识

LEGAL INSIGHTS · 法律实务

员工被要求偿还制服费,是否可以从最后一个月工资扣除

单位要求返还制服费并从末月工资扣除,先查制服性质、原收费及合法依据。工作必需用品、个人自愿购买和依法需要的劳动防护,不能一概转成员工离职债务。

三类款项分别看

单位统一要求穿着并自行发放,与员工自愿另购额外服装不同。收押金或保证金的,还应审查劳动合同法关于不得以担保等名义收财物的规定,不能把改名制服押金就视为当然合法。涉及劳动保护用品,应符合相应义务。

确有个人借用物品未还或不当损坏,也要证明真实交付、状态和责任,不能按全部新购价机械扣款。正常使用损耗与故意或过失损坏分开,不用每件制服都必须如新返还的条款取代法律审查。

事项应保存的材料要回答的问题
提供制度、领用和是否必须用品真实性质是什么
收费原约定、扣款与凭证是否有合法依据
损失返还、状态和实际价值是否确有应承担净额

末月工资仍应依法结算

单位不能仅有争议就全部扣住工资。即便存在合法应偿款项,扣款方式与限度仍需遵守适用规定;员工也应按合法要求交回实际借用物。交接时逐件说明,不签空白欠款表。

可请求单位出示算法和依据,对无争议工资与物品另行处理。协商退款或返还时保留收据,依法选择劳动或其他适当救济。不能用曾有同事退过费决定本人全部义务,也不为领工资承认不存在的损坏。

秀山员工在异地集中领取制服,应保留真实领用和扣费,不因统一发放就在离职时按未经核实价格收费。

依据与延伸阅读

本文所涉法条与办案规则应以现行有效版本及个案事实为准。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