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制改为时薪,需把旧计件余额与新工时工资分开。单位不能用改制抹去已完成工作报酬,员工也不能把理论产量当成已经挣得工资。
先定切换日期和有效标准
旧合同、计件单价、任务与验收、新时薪通知及协商应保留。报酬变更应依法审查,签收新表的意思与接受追溯降价不同。跨切换日的未完工件,约定如何核算要清楚,不能事后任选较低算法。
旧计件数量对应质量、返工和验收,扣减需依据;新时薪对应实际工作、工时制度及依法应付加班等。最低工资保护和报酬计算有相应规则,不能因改时薪就宣称当然符合,也不能将报销、所有补贴随意凑进法定口径。
| 事项 | 应保存的材料 | 要回答的问题 |
|---|---|---|
| 旧余额 | 任务、数量、单价、已付 | 切换前实际应得 |
| 新报酬 | 有效约定、考勤和工作 | 新标准何时适用 |
| 扣减 | 质量、返工、异议及依据 | 是否有真实合法原因 |
做一次切换结算
列已完成、在制、待验、返工和已付,注明未确认事项。不要签空白数量或为领尾款确认并不存在的瑕疵。正常安排的工作和劳动者自己拒绝劳动,也要按事实区分。
协商把新标准、工时、跨期件和付款日写明。无争议工资依法及时支付,争议按具体期间及差额处理。工资和解除请求各有条件及时效,不能一句降薪就自动计算任意月数赔偿,也不因员工已离职就不再核算旧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