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只有一张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想按当天出车情况轮流放进不同车辆,不能只凭都属同一公司就认为可以。经营资格与具体车辆跨境行驶凭证是不同层次。
一车一证并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二十九条将行车许可证定位为在相关国家从事国际道路运输时的通行凭证;第三十二条明确实行一车一证、有效期内使用。公司营业或经营许可没有替代每辆车的相应行车证,也不能因为线路、司机相同就随意换到另一辆车。
出车前应核实际牵引车辆、证件记载和有效期,途中改变车辆安排时,按真实情况依法核相应手续,不以内部调度单替代外部许可要求。
挂车列车只向牵引车辆发证
条文对半挂汽车列车、中置轴挂车列车、全挂汽车列车规定,仅向牵引车辆发放行车许可证。不能机械要求每一辆挂车另领同类证,也不能反向理解为换任何牵引车都无须核证。
挂车、车辆技术及出入境相关材料仍须按各自适用规则办理。本稿不由一车一证规则推定特定国家对挂车的全部管理要求,更不编造外国口岸的通行做法。
证件不得出租转让
第三十三条禁止伪造、变造、倒卖、转让、出租行车许可证。以合同写“借证服务”、只收少量费用,不能改变真实使用行为的性质。
巫山货运单位可建立车牌及车辆身份、牵引关系、许可证、有效期、线路和司机的出车核验表,发现不匹配先依法调整,而不是发车后让工作人员再找一张证。
依据:[《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2023年修正)](https://xxgk.mot.gov.cn/jigou/fgs/202312/t20231204_3961946.html),第二十九、三十一至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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