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面清污已基本完成,宏阔2轮案为什么仍判岸滩和海水生态修复费用

油污已经从海面清走,是否就不存在后续生态赔偿?宏阔2轮案中,应急清污基本完成后,检察机关仍发现海水生态与岸滩礁石受损未修复,另行调查并提起公益诉讼。二〇二六年四月最高检公开此案,非本所承办;公开材料未披露案号。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山东威海公开案例研究;供巫山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青岛海事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综合法律知识
官方来源

油污已经从海面清走,是否就不存在后续生态赔偿?宏阔2轮案中,应急清污基本完成后,检察机关仍发现海水生态与岸滩礁石受损未修复,另行调查并提起公益诉讼。二〇二六年四月最高检公开此案,非本所承办;公开材料未披露案号。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三日,该轮在威海近海触底搁浅,溢油约十七吨、扩散约一百平方千米。海事部门认定船舶对事故负全责。有关机关组织的防污清污应急处置至当年六月基本完成,费用一千二百五十三点二二万元,但岸滩礁石缝隙残留油污,相关海水区域亦未完成修复。

找实际经营管理关系,不能只读租约封面

北海某船务公司是所有人和管理人,邱某某为共同所有人,与王某某签订名为定期租赁的合同。合同写由邱某某负责配员等,实际却由王某某配船员并管理船舶。检察机关按实际关系认定为光船租赁,认为公司、邱某某和王某某均未有效履行经营管理责任,形成共同侵权。

该轮投保了油污和其他保赔责任险,保险金额四百万元,事故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责任被限定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能将保额说成所有污染者赔偿总上限,也不能只因存在保单便让其他主体自然退出。公开结果来自本案证据,不是所有船东、管理人只要名称出现便无条件连带。

不同受损对象分别形成专业评价

海水环境损害经鉴定评估约五百七十四万元。岸滩及礁石修复因缺少该领域专业鉴定机构,另聘具有专门知识的机构出具专家意见,认定费用约三百四十二点九八万元。两项形成修复及环境损害请求九百一十六点九八万元,另有鉴定评估费二十万元。

专家意见不是随意报价,庭审围绕范围、方法和责任充分举证质证,并请鉴定人、专家说明。现有材料不支持把前期全部清污支出又算成本次同额判项,更不能因为两种评估方式名称不同就认定其中一项必然无效。

青岛海事法院经三次开庭,于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支持全部诉请,各方未上诉,判决生效。最高检公布时披露已启动执行,没有说全部款项已收齐或修复全部完成,应严格区分判赔与履行。

借鉴本案可把事故与原物证据、实际配员管理、保险期间范围、应急项目、后续生态对象及评估分别对应。出租人、承租人之间如何追偿,也不能代替对公共生态损害的依法承担。本案事故、判决早于二〇二六年新海商法和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不能倒用新条号解释当年裁判;今天新的或跨期事项须另核时间效力。

来源:[最高检公开案例二](https://www.spp.gov.cn/spp/xwfbh/dxal/202604/t20260424_7263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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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