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手续有记录仍判诈骗,秦某贵张某案怎样核虚构劳动关系

公司有参保缴费和生育待遇申请记录,不等于相关劳动关系真实。秦某贵、张某案中,九十六名孕产妇并不知情,企业利用其信息申领款项,法院依法追究诈骗。本文研究联合公开案例,非本所承办。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件地区公开案例研究;供巫山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公司有参保缴费和生育待遇申请记录,不等于相关劳动关系真实。秦某贵、张某案中,九十六名孕产妇并不知情,企业利用其信息申领款项,法院依法追究诈骗。本文研究联合公开案例,非本所承办。

从一家三十六人,查到三家九十六人

二〇二二年至二〇二三年,两被告利用推广活动取得孕产妇信息和分娩记录,虚构劳动关系、冒名申请生育津贴。原侦查先认一家三十六人,经关联参保数据核查,发现另两家六十人,再结合证言、聊天、劳动文件及参保记录查明。

参保和付款形式不能取代真实工作、本人知情及提交行为。不能把九十六名不知情孕产妇都当作诈骗共犯,也不能只因公司曾为其缴过费,就推定已有真实劳动关系或合法授权。

申领三百七十五万,不是全部实际到账

公开案列申领三百七十五万余元,截至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一日向被告控制的三家公司拨付一百九十七万余元。申请、实际支付和不同截止时间应分列,不将两数相加成损失,也不自行推算未披露的未遂量刑。

黄埔法院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分别判秦十一年、张三年,各并处罚金;广州中院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驳回上诉、维持。来源未说张适用缓刑,也未披露个人罚金和案号,不能根据三年或另一人较重就补出缓刑、从犯认定。

退缴、执行返还与劳动待遇各自核对

办案督促退赃四十万元;对未履行生效退赔义务,又移财产线索并处置账户、车辆,返基金一百二十六万余元。这是不同阶段口径,未核重合前不相加宣布已追回全部一百九十七万。

实际受雇且符合待遇条件的妇女,仍可依法主张生育保险和劳动权益;不能借本案否定所有入职后生育的真实性。有关人员可分别提供真实工作、授权、参保与待遇流向,向有权机关说明,不倒签合同或让本人事后补认未发生的工作。

来源为联合典型案例五,非原判全文;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与共同犯罪、财物处理适用仍应基于本人完整材料。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