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已经更换管理人,新机构称过去亏损与自己无关,原管理人则称协会已备案,投资者应只找新机构。巫山投资者应将变更依据、履职期间和资料交接分开核对。完成备案并不当然把全部旧责任转给新机构,也不会自动免除原主体依法应负的义务。
先查变更何时、以何种依据发生
取得基金合同、变更协议或会议决议、新管理文件、托管意见和协会记录,分别标出实体安排生效与备案办理日期。还应核管理人变化是否涉及公司、合伙组织文件及普通合伙人,不能把不同角色一并视为已被替换。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二〇二五年修订的变更管理人指引第十三条明确,协会是否完成备案,不直接设立、变更或终止管理人、投资者等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判断谁应负责,仍须回到法律、有效合同和真实行为。
旧期间损失按具体义务核查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及第三十至三十二条涉及管理、投资者利益优先、禁止侵占挪用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应列明被质疑的投资、付款或披露发生在哪个期间,由谁决定、执行和控制材料,是否真正违反相应义务。
项目最终亏损,不足以直接证明旧管理人应赔;已经交接,也不能使原有虚假披露或挪用线索消失。赔偿需进一步对应真实损失、因果关系和适当请求主体,不以换人前净值减换人后净值直接代替全部责任计算。
新管理人的职责从承接安排和实际履职核
新机构承接后需要依相应法律和合同履责,但不是仅凭新管理身份就无条件担保全部历史投资。其是否承担特定债务、如何接管未完项目和处理已知风险,应查合法有效的承接文件及实际行为。
若其发现旧资料重大缺口,却仍向投资者作无依据的确定说明,或接管后另行怠于履职,需针对自身期间单独核查。原、新管理人可能各有问题,也可能某项损失与其行为并无对应关系,不能一律二选一或不加依据要求全体连带。
资料交接清单应按资产和事项展开
将合同、账户、底层权利、投资与退出决策、托管、财务及审计、披露、诉讼和未办事项分别列目,记录应交版本、实际收到、缺失和保管人。只签资料已全部移交一句话,难以解释今后发现的缺口。
对电子资料,保留来源、文件结构、访问权限和交接时状态;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安排合法受控交付。没有实际核对的内容应明确标注待查,不倒签交接完成,也不为留证擅自进入原机构私人系统。
投资者请求要区分材料与赔偿
可以先围绕合同约定向相应有义务主体请求说明和提供信息,再据真实线索评估诉讼、证据保全或其他法定渠道。旧管理人注销、清算或失联时,还需核其组织状态和依法可主张的对象,不因找不到原联系人就宣布新管理人当然代赔。
涉及基金整体利益与投资者直接权益,应按基金类型和代表权限选择请求主体。基金资产减少,不自然等于每名投资者均可直接要求所有被投企业将钱打到个人账户。
用三张表整理后续处理
第一张列变更和履职时间,第二张列历史争议行为、损失及证据,第三张列交接缺口和当前责任人。律师据此判断需先补哪些资料、向谁提出何种请求,既不把备案当成免责证明,也不把接任当成承诺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