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保洁领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通勤死亡为何仍经抗诉落实工伤责任

63岁保洁人员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上班途中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死亡,是否就不能进入工伤认定?淦某生案经检察抗诉,在再审期间由学院承担工伤主体责任并达成补偿协议。最高检于2026年10月14日公开该案,非本所承办,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及补偿金额。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江西省某县级市,具体县市未披露;九江市检察院监督公开案例研究;供武隆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江西省某县级市人民法院、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名称未披露);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结再审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劳动争议与工伤

63岁保洁人员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上班途中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死亡,是否就不能进入工伤认定?淦某生案经检察抗诉,在再审期间由学院承担工伤主体责任并达成补偿协议。最高检于2026年10月14日公开该案,非本所承办,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及补偿金额。

劳务协议名称和已领养老金成为原审拒绝理由

淦某生出生于1958年5月,2012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8年开始领取相应待遇。2021年8月,他与某学院签订临时聘用人员劳务协议;同年10月7日上班途中,被无证驾驶无牌两轮燃油车的郑某撞伤死亡,交管认定郑某主责、淦某生次责。

人社部门以超过退休年龄、属于劳务关系不予受理工伤认定。2022年一审驳回诉请,二审认为保洁不是学校主业,且已领取养老金,按当时劳动争议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处理为劳务,再审申请也被驳回。公开来源没有披露原审法院具体名称。

检察调查把管理事实和养老险种重新拆开

九江市检察院调卷、询问后发现,学校后勤部门严格安排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和考勤,转账注明工资。保洁属于学院行政业务组成部分,不能只因不是教学就排除实际用工管理。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认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普惠兜底性质,不应与原条文所针对的职工养老待遇直接等同。结合劳动管理、报酬和通勤事故非本人主责,检察机关认为应受理并认定工伤,于2025年3月提出抗诉。这是本案对历史法律适用的监督意见,不能简化成所有超过某一年龄的人都当然形成同一种劳动关系。

实际结果是承担责任后协议补偿、终结再审

再审期间,检察机关和法院走访人社部门及学院,学院最终同意承担工伤主体责任,双方达成补偿协议。继承人按约撤回再审申请,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再审。

因此,不能把结果写成再审法院已经另行判决认定工伤,或者编出学院支付的具体金额。审核协议时,应将责任承认、补偿项目、已付交通事故赔偿、支付时间和撤回申请的衔接列明,判断哪些事项已经解决,哪些仍需依法办理。

今天办新事故,必须同步核对已变化的制度

劳动争议解释二自2025年9月1日施行,已废止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第一款。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五部门《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第十五条明确单位参保缴费,以及按规定认定、鉴定和享受相应工伤保障,具体保障办法另行制定。不能继续把已废条文当成今天一律不受理的依据,也不能用新规倒写2021年事故的法定处理结果。

发生争议宜准备实际管理和工资记录、养老待遇险种及领取依据、协议、交通认定、通勤安排与不予受理文书。先分清事故时点、险种、真实工作管理及现行经办规则,再选择行政救济或其他程序;“协议写劳务”和“年满六十”都不足以独自完成这些判断。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