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未进本人账户且签名指印伪造,法院为何撤销缺席仲裁裁决

收到一份汽车贷款仲裁裁决,却从未买过所载汽车,也没有收到贷款,只以“不是我签的”反对是否足够?深圳中院公开案例中,法院结合合同签名指印鉴定、资金去向和真实交易情况,认定仲裁协议不存在,并撤销缺席裁决。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真实裁判法院所在地,非本站案件)公开案例研究;供万州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
审理机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合同债务与民间借贷

收到一份汽车贷款仲裁裁决,却从未买过所载汽车,也没有收到贷款,只以“不是我签的”反对是否足够?深圳中院公开案例中,法院结合合同签名指印鉴定、资金去向和真实交易情况,认定仲裁协议不存在,并撤销缺席裁决。结论建立在实际证据上,不能把所有未出庭裁决都当成可以自动撤销。

公开案情中的合同与真实身份发生冲突

深圳中院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发布的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七记载,某资产公司从银行受让债权,依据汽车消费借款合同的仲裁条款,要求吴某偿还本息及律师费等。仲裁文书按合同所列地址邮寄,吴某未出庭,仲裁庭作出缺席裁决,之后进入执行。

吴某申请撤销,称合同非本人签订、地址非真实住址、借款支付给案外人,自己从未购买合同所载型号汽车。法院依其申请委托司法鉴定,确认落款签名和指印均非吴某所为。官方没有披露案号、贷款数额及鉴定费用。

伪造合同同时影响仲裁授权和基本事实

法院指出,资产公司据以启动仲裁的条款以及仲裁认定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都来自该合同。既然签名和指印为伪造,吴某没有真实订约意思,双方不存在仲裁协议,且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为伪造,符合法定撤销情形。

官方对原案引述的是二〇一七年修订仲裁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应规定。不能把历史条号直接当成今天所有案件的现行条号;今天处理还须核收件、申请时限和新旧法衔接。本文还原本案判断,不从发布日期推定每个程序均发生于同一年。

未出庭和没有同意仲裁,是不同问题

当事人合法收到通知却选择不参加,与根本没有签约、文书寄到冒名填写的地址不同。未出庭本身不使裁决失效;反过来,也不能只因文书已邮寄就跳过对真实协议和伪造证据的审查。

本人签名的真实性、代理授权、电子签署流程与合同履行,可能需要不同证据。银行流水不进入本人账户是一条重要事实线索,但单独一条未必能证明所有合同都不存在,应与购车、交付和鉴定等材料结合。

对真实性异议,及时准备可检验的材料

保存裁决、执行通知、最初知悉及送达材料,取得争议合同与可供核对的真实样本,明确申请鉴定的部位和理由。调查资金去向、车辆登记及实际占有,通过合法程序核实,不能自行改动原件或让他人代写一份与历史不符的说明。

债权受让方也应核来源文件与身份链,不能仅因合同来自银行就假定无需审查。撤销裁决解决该裁决的效力,不当然穷尽可能存在的其他真实债务或冒名责任,应按后续事实分别处理,避免把纠正虚假仲裁扩大为无需核实的一切免责。

今天申请撤裁,事由与三个月期限分别核对

本案收录于二〇二五年度案例集,公开稿未披露本案具体裁判日期,不能据此推断全部程序适用新法。现行二〇二五年修订仲裁法自二〇二六年三月一日起施行,第七十一条列明没有仲裁协议、裁决依据证据伪造等事由,第七十二条规定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今天的新程序不能沿用旧六个月;跨越新旧法的案件,应据真实收件及程序时间核适用,不能从本案公布日期代推。

现行法官方文本:https://legalinfo.moj.gov.cn/pub/sfbzhfx/zt/2025nzt0120/xcgvxxddzcf/202509/t20250915_525094.html 。

来源:深圳中院典型案例七:https://www.szcourt.gov.cn/fydt/content/post_1967816.html 。本文依据该公开材料分析,非本所承办。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