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在名誉诉讼中仍持续,法院为何先发出六个月人格权禁令

最高法2026年9月发布的网络法治案例一中,李某与张某、胡某均为自媒体博主。张、胡两个账号合计超过两千万粉丝,围绕情感争议传播侮辱诽谤信息并煽动粉丝攻击李某,部分商业合作因此解除。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公开案例研究;供万州读者参考
案号
官方发布未披露
审理机关
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

本文依据官方公开材料作案件研究,非本所承办案例;栏目所属地区用于阅读与服务导航,不表示案件发生在该地区。

案件已经起诉,侵害仍未停止

最高法2026年9月发布的网络法治案例一中,李某与张某、胡某均为自媒体博主。张、胡两个账号合计超过两千万粉丝,围绕情感争议传播侮辱诽谤信息并煽动粉丝攻击李某,部分商业合作因此解除。李某提起名誉权诉讼后,相关行为仍持续,遂进一步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吉林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裁定立即停止侵权,禁令有效期六个月。官方未披露案号。本文为公开研究,裁定涉及长春而非万州;2026年9月是典型案例发布时点,不把它替换为申请或裁定日期。

为什么不能只等最终赔偿判决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针对正在或即将实施的人格权侵害,要求有相应证据,并核查不及时制止会否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公开理由强调网暴持续性、传播速度与范围,以及人格和商业利益受损,最终金钱赔偿未必足以恢复。

不是任何负面评论都当然达到禁令条件,也不是粉丝达到某个数字就自动获准。账号规模是传播风险的一项事实,仍应结合言论性质、行为方式、持续情况和损害核查,不能把本案两千万粉丝造为普遍门槛。

本案将紧迫性和难以弥补分开考量

已有诉讼并不意味着风险已经过去。起诉后继续直播炒作、号召攻击等,可以反映停止侵害的紧迫需要;社会评价、心理状态和合作关系的具体影响,则帮助判断事后救济是否足够。

权利人可保存前后连续发布、转发和煽动内容,以及投诉或起诉后仍重复实施的记录。只拿早已删除的一条片段,不说明现在风险,未必能充分证明仍需采取临时措施。

禁令范围需要与行为相适应

公开案例要求在相应平台停止侵权,且设置有效期限。申请人应明确希望制止哪类内容、哪些账号或传播行为,不笼统要求禁止对方以后谈论任何事情。法院须防止措施超过必要限度,这也保护正常评论与依法维权空间。

禁令不是对全部实体争议的最终判决。赔偿、道歉和既有损失仍须按诉讼程序审查,不能只因先行禁令获准就将对方所有历史言论都宣布为已被最终认定违法。

保存违反禁令的事实,交由法定程序处理

公开材料说明违反禁令可能依法受到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另依法追究。具体后果由有权机关按条件认定,权利人不能自行处罚、曝光住址或组织反向网暴。

万州当事人参考时,可形成侵害连续时间线、传播与现实损害、紧迫风险及拟请求范围四项材料。先把需要立即停止的行为讲清,再依法处理金额和最终责任,避免让诉讼等待期成为损害不断扩大的空档。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