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敲诈勒索解释第二条第三项,分别列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不能把其中老年人与丧失劳动能力合写为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符合老年人对象条件者仍在工作、具有收入,并不会仅据此直接排除这一项;实际身份、行为和其他构成仍需证明。
并列对象各按真实事实核验
应依据真实身份和适用规范核具体年龄或相应状态,不能只凭外貌、昵称及他人一句年纪大便直接认定。若主张另一种丧失劳动能力状态,则应说明相关依据和证明范围,不把所有暂时没有工作的人都自动归入。
两种事实可能同时存在,也可能只符合其中一种。并列关系不是允许不查证,而是避免额外加入条文未要求的另一项条件。个人收入、家庭资产与能否劳动也各有含义,不能选一个经济数字包办身份判断。
特殊对象不使一切财产争议变成犯罪
合法债务协商、真实收费或一般意见分歧,与敲诈勒索有不同条件。要查具体威胁、索取、个人故意和财物,不能只凭一方属于受保护群体便省略全部构成,也不能以其仍能工作为由忽视现实侵害。
本项符合时,较大标准可以按通常标准百分之五十确定;对应更高情节另有条件,不能将对象确认直接改写为任何金额均构罪。具体标准及适用时点,须使用正式有效依据,本文不自定地方门槛。
材料保护与事实核实并重
可依法提交身份、实际被指行为、财物事项及个人参与资料,对所涉状态和范围不清的提出具体调查问题。不要求被害人为证明确有困难而反复暴露病情,不购买无关诊疗或个人信息,亦不公开完整身份号码。
法律意见应说明援引哪一种法定对象、哪些事实支持,以及其他条件尚有何争议。并列条件不能被误读为累加条件,真实证据也不能被身份标签代替;最终是否构罪及从宽从重,仍需依法审查全部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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