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原判六千余万改为二千九百二十九万,李某案怎样分清虚诉纠债与妨害清算刑罚

最高检官网刊载的办案手记,记载淮阴检察机关监督一起工程款虚假诉讼,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追究妨害清算刑责。民事债额重核与刑事判罚属于不同结果。本文依据公开过程作案件研究,非本所承办,不将讲述人的办案经历写成本所经验。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件地区公开案例研究;供潼南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公开来源未披露审理机关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最高检官网刊载的办案手记,记载淮阴检察机关监督一起工程款虚假诉讼,并对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追究妨害清算刑责。民事债额重核与刑事判罚属于不同结果。本文依据公开过程作案件研究,非本所承办,不将讲述人的办案经历写成本所经验。

双方当庭没有争议,仍有庭外文件需要核对

两公司原先确认工程总价一亿三千四百万元、已付六千七百余万元;二〇一七年十一月,法院据此判给付剩余六千余万元。公司后来进入破产程序,管理人申请再审被驳回,再于二〇二三年五月申请检察监督。

调查发现,一份形成于原诉前的承诺书,一面说最终总价依第三方审计,一面预先约定起诉所用总价。检方又发现被告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律所代理对方诉讼,以及被告代付诉讼费、律师费等异常。这些相互连接的材料成为调查线索,不是仅凭双方认识或律师曾有业务往来便直接定罪。

账面已有付款数,不代表付款范围已经核实完毕

在管理人审计基础上,检方逐笔核查资金及原始凭证,并结合相关证言,确认还有三百余万元已支付却未计入原案的已付明细。向第三方审计公司核实后,还查明工程并未进行决算审计。

因此,调查不是给一份旧承诺书换个新日期,而是同时校验结算依据是否落实、付款是否遗漏、诉讼金额如何事前确定。公开材料所述故意隐瞒及未举证的情况,属于该案对新证据作用的判断,不意味着所有迟交文件都自动足以推翻生效裁判。

再审仍确认真实债权,没有把全部工程款归零

检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法院采纳并撤销原判,重新确认工程款债权二千九百二十九万元。这个结果表明,应当纠正的是被不实结算与遗漏付款扭曲的债额,不能把存在虚假诉讼等同于工程从未施工、债权一分钱也不存在。

原判债额、查明的漏计付款和再审债额不是简单一减即可解释的同一计算表。报道没有给完整造价审定过程,本文不自行反算全部差额,也不承诺其他债权人已按该数额实际受偿。

妨害清算两年六个月,不改写成虚假诉讼罪判项

报道另明确,李因妨害清算罪获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罚金额未披露。它没有公布该刑事原判全部事实、证据和案号,不能直接将前述民事调查的每一步都说成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已经认定的具体行为,更不能补出虚假诉讼罪的刑罚。

案件展示了从破产旧账中查出诉讼异常、纠正仍含真实债权的民判,并另有刑事追责的联合过程。审查意见应分别说明原诉、再审债权和清算刑事行为,避免用一项结果包办其他责任。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