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执照上出现ADS-B字样,不意味着已满足所有直接换发条件。第七十三条对规则施行前的既有资质分两类处理:一定的雷达类别与ADS-B能力组合可直接申请换发,只有ADS-B特殊技能签注的,还须补充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
直接申请路径有明确组合前提
施行前同时持有ADS-B特殊技能和雷达管制类别签注,或者已通过ADS-B差异化培训并持雷达管制类别签注的,可以直接申请换发进近监视或区域监视类别。应核原执照、类别及相应培训真实记录,不能只看系统里能检索到ADS-B便忽略雷达类别。
可以直接申请也不是申请人自行在证上改字。需通过真实办理形成新签注结果,具体所换类别应与现有资质及适用条件对应,不把其中一类过渡扩大成任意管制类别自动取得。
仅有特殊技能者须经补充核验
第七十三条第二句规定,仅取得ADS-B特殊技能签注者,须经民航地区管理局组织补充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才可申请换发。内部训练或设备厂家的一张课程证明,不能直接替代有权组织的这两项考核。
过渡条件的身份与取得时点均应真实。不得为适用旧资质便利倒签培训日期,或借用同事完整组合的证件材料;工作地点、有效注册和其他上岗条件亦须依法核实。
可交付施行前资质组合、培训证明、是否须补考、实际考试考核及换发状态表。它解决的是老签注向新类别如何合法衔接,不评价任何具体监视设备的技术使用,也不承诺已经操作过该系统的人必然符合过渡条件。
依据:[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2026年第9号)](https://xxgk.mot.gov.cn/jigou/fgs/202604/t20260409_4203344.html),第五至六、七十三、七十八条;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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