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平台准备上线,先按现行三类制度排流程
荣昌制作机构把一部连续剧情短剧卖给多个平台,不能只因每集短、预算低,就认为只要平台签合同便能播出。二〇二六年九月一日起施行的《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对符合定义、面向公众播出的微短剧设置分类备案公示、审核许可和播出责任。
第二条以单集少于二十分钟、主题主线及连续完整故事等界定,适用渠道并不限于小程序。第五条结合投资额度、题材区分一、二、三类,具体标准由广电主管部门制定并可调整。应核当前分类标准、真实预算及主要剧情,真人与AI制作也不能直接沿用早年所有项目一套金额的旧表。
拍摄前的备案,与成片发行分别落实
第十二至十四条要求一类微短剧拍摄制作前申请备案公示,申请机构应具备相应制作经营许可或依法设立的播出机构资格,并提交申请表、剧情梗概等。特殊题材还可能征求有关方面意见,不能通过把主要剧情的司法、公安内容改成一句背景设定规避真实分类。
二类拍摄制作备案可以参照一类制度,省级主管部门可制定符合规律的实施细则,不能把不同地区具体手续拼成全国一律相同。制作合同应写清谁负责报送、提供哪些材料和版权文件;委托制作、出资或平台预购,不等于出资方当然具有法定申请资格。
一类许可证、二类批准文件、三类节目编号不同
第十七至二十四条规定,一、二类成片在播出前向有权广电主管部门申请内容审核和发行许可;一类通过后取得《微短剧发行许可证》,二类通过后取得批准文件。三类由符合条件的播出单位进行播前审核并标注节目编号,低投资并非免审自由播出。
应将送审样片、字幕表、实际制作和播出版逐项对应。按规定需要修改的,依书面意见修改后重新送审;尚未获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不得转移送审。第二十条所设受理后二十日决定及专家评审安排,也不能作为拍摄合同保证固定某天上线的理由。
换平台时,不能借用别家的三类编号
第三十三条要求平台核验一、二类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三类播前审核并同步在系统报送剧目信息、编号。非独播的三类作品,各平台应按各自审核版本标注本平台节目编号,不得使用其他播出单位的编号。
因此,甲平台审核通过,并不使乙平台完全无需履责。制作方宜记录交付版本、审核反馈、平台和编号对应关系,合同中说明删改和再次交付机制,不能拿一张其他平台登记截图就要求全部平台直接上线。第三十五条对重新播出的三类作品还要求按标准重新审核。
改剧情、改名和AI提示各按对应规则处理
第十六条区分一类作品变更主要人物定位、故事整体走向需重办备案,以及改剧名、制作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三十一条要求一、二类按许可通过的内容播出,不能领取许可后再把实质不同的剪辑版作为同一获准版本传播。
第三十四条要求AI生成制作作品依规定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标识并不代替许可,也不证明全部素材版权已经解决。片头剧名及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节目编号应按第二十七条标注,推广内容亦应与作品相适配。
把许可条件接入交付和付款安排
法律服务可形成项目分类与主体资格说明、拍前备案及成片审核日历、各平台版本编号表、删改与费用责任条款。应核谁能申请、什么版本可播和缺什么文件,再安排交付、投流及结算,不把平台已采购、已付款误说成行政审核已经完成;在境内拍摄仅供境外播出,也需关注第五十二条明确的相关适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