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案已驳垄断无效抗辩,换成确认市场分割无效还能再诉吗

同一合同先打普通债权官司,后提垄断纠纷,不必然构成重复起诉;但如果前案已经实质判断相同条款效力,后诉要求推翻它,结果可能不同。中某科技与宗某案二审撤销实体判决,改以重复起诉驳回起诉。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山东公开案例研究;供荣昌读者参考
案号
(2022)最高法知民终1416号
审理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知识产权

同一合同先打普通债权官司,后提垄断纠纷,不必然构成重复起诉;但如果前案已经实质判断相同条款效力,后诉要求推翻它,结果可能不同。中某科技与宗某案二审撤销实体判决,改以重复起诉驳回起诉。本文为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前诉反诉已经以条款有效为给付前提

双方分割协议安排股权、人员、资产及市场应收款,第六条划分14区县市场和应收款,并约定三年互不抢占。前诉中宗某反诉要求支付相应回款,中某公司已用违反反垄断法主张该条无效。

法院在前案明确不支持无效抗辩,判令按该条支付1201110元回款,2021年二审维持。中某公司另诉确认同条市场划分内容无效,青岛中院实体驳回;最高法2024年7月29日以(2022)最高法知民终1416号撤销原判,裁定驳回起诉。

不是仅因同合同,而是后诉实质否定前判

法院对照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请:前后均为中某与宗某,标的均为案涉分割协议合同关系,前案给付建立在该条有效之上。后诉要确认条款无效,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符合当时民诉法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所列条件。

案由从追偿等改为横向垄断协议,不会自动产生新的审理空间。反过来,前诉未处理相同法律关系或后诉并不否定原结果的,也不能仅凭同一交易就认定重复。

先比对已经裁判的内容

荣昌企业考虑后续救济,可准备前诉本反诉、全部抗辩、判决理由及主文,与后诉请求逐项对应,明确相同条款效力是否已作为裁判基础。不能只摘前案标题,隐去其中已处理的反垄断抗辩。

这份终审裁定处理的是程序障碍,不是对所有股东退出市场安排作普遍合法背书;如认为生效前判有错,应评估依法可用的救济渠道和期限,不能用另起同一实质请求替代。

公开来源:[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完整入库案例](https://ipc.court.gov.cn/zh-cn/news/view-6094.html),PDF4页,区分2021年前案与2024年重复起诉裁定。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