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融资回扣写成业务提成,两名董事为何仍被认定收受贿赂?

最高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发布的案例中,燕某、孙某在资本控股公司担任管理和董事职务,利用融资审批相关职务便利,收取合作方以融资款提成为名的巨额利益。九龙坡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二审维持。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二审
案号
官方公开稿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发布的案例中,燕某、孙某在资本控股公司担任管理和董事职务,利用融资审批相关职务便利,收取合作方以融资款提成为名的巨额利益。九龙坡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官方没有披露案号和完整裁判日期,本文不以发布年份替代判决年份,也不将该案包装为荣昌本地或本所承办案件。

提成名称不能掩盖利益交换

官方案情显示,二人面对应收账款、回款路径等核实问题,仍在融资审批中为合作方提供帮助,并接受事先约定的回扣。关键不是合同或转账备注用了提成两个字,而是利益与职务行为之间的具体联系。合法报酬、公开经公司批准的交易费用与个人暗中收受好处,应依据事实区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评价,需要结合人员身份、职务便利、收受利益和为他人谋利等法定条件,不能只因公司有损失就推定所有相关董事受贿。反过来,企业最终是否一定亏损,也不能取代对收受回扣行为本身的审查。本文不根据历史个案金额推演今天所有案件的刑罚,法律适用和量刑还需核对行为时间及具体情节。

业务瑕疵是线索,不自动等于犯罪

融资文件不能完整核实、审批意见前后矛盾、收益分流到个人等,可以形成调查线索,但需要相互印证。单个审批失误、判断风险不准或正常提成争议,与刑事受贿不能画等号。公司调查应保留完整文件和有利、不利记录,不为了追责把正常商业失败重写成明知造假。

本案公开了两人分工和长期利益往来,法院据此综合认定。企业借鉴时应关注谁提出回扣、如何约定、审批如何受影响及资金怎样流转,不能只用一份异常发票要求公安立即定罪。受调查人员也有依法辩护和对证据提出意见的权利,内部问询不能使用威胁或强迫方式。

合规应把收入申报与审批独立性连接

荣昌企业可以核对合作方服务费、员工奖金、董事关联交易及个人收款之间有无真实合法基础,设置如实申报和复核机制。发现具体疑点,依法保存邮件、审批、账户及合同线索,按有权程序处理,不擅自侵入个人设备或公开指责尚未查明的人。

若需要刑事控告,应说明真实证据和金额计算,不把全部融资本金当成个人受贿额。追缴违法所得与企业民事损失、已经返还的款项要分开核算。本案提供的是识别以商业提成掩盖职务利益交换的视角,并非一份“有回扣字样即定罪”的清单;独立核查交易及个人利益,才能把商业争议与犯罪线索准确区分。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