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百余组资料与六百余组文案分别核,赵某成某某开盒案怎样认定网络利用行为

个人资料、攻击文案、频道人数和查看量不能当作同一种数量相加。最高检公开的赵某、成某某案,查明从非法取得资料到编辑发布、诱导滋扰的完整链条,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两人判刑。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件地区公开案例研究;供荣昌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个人资料、攻击文案、频道人数和查看量不能当作同一种数量相加。最高检公开的赵某、成某某案,查明从非法取得资料到编辑发布、诱导滋扰的完整链条,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两人判刑。本文研究官方典型案件,非本所承办,不重现被害人资料、辱骂内容或获取信息的方法。

信息取得与攻击发布有不同证明范围

二〇二三年至二〇二四年一月,赵在北京、成在广东,伙同境外人员非法获取已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用于开盒的境外频道和群组中担任管理员。二人将演员及粉丝的个人隐私资料与侮辱、造谣内容混合编辑、发布,诱导他人开展线上及线下滋扰。

资料曾经泄露不等于取得和利用都合法;管理员称谓也不能代替对本人编辑、发布及真实认识的证明。本文采用的是来源已查明的具体参与行为,并不认定所有群成员都有同样责任。

全量数据固定,解决的不是只有人数

经查累计非法获取信息九百余组、发布非法文案六百余组,频道成员三万余人,总查看量一千万余次、评论一点九万余条,另群组成员五千余人。组数不当然等于独立被害人数,文案、查看与评论更不能相加成信息条数。

检方引导对频道、群组进行全量数据固定,核关联关系、文案数量、观看和评论内容,并到被侵害人所在地调查。网络传播转向现实滋扰的后果也被纳入审查,来源记两名被侵害人罹患抑郁症;不能擅改为已经鉴定精神失常,或者由查看量直接推定每个用户的因果责任。

两人判项与关联五人阶段不同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海淀检方起诉;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分别判赵、成一年六个月,各罚金一万元。两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具体案号未公开。

关联调查还锁定并抓获五名嫌疑人,不能把抓获写成五人也已获相同罪刑。本文也不替法院补出为何未另判侵犯个人信息或寻衅滋事的全部理由,不把一个判项当作其他行为一概被吸收的规则。

刑事评价和阻断持续侵害同时核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列明网络利用行为及严重情节,不能只凭境外平台、人数或职业标签完成认定。该案另向有关部门和平台转递线索、封禁涉网暴账户,是阻断侵害的措施,不等于平台已经承担刑事责任。

相近材料宜按个人行为、数据来源与固定范围、发布及传播联系、实际后果和各人处理阶段对应,依法保留原始记录;受害人求助也应避免再次扩散敏感信息。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