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伤害案正在办理时,相关证人和其他帮助人员也可能因独立行为接受调查。江阴解某等七人案,从视频与证言矛盾发现新的犯罪线索,并区分伪证、帮助毁灭证据与指使作伪证。本文依最高检刊载的公开报道研究,非本所承办,不介绍隐藏或破坏证据的方法。
一段手机视频,与多人所说没有看清发生矛盾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梁某与朋友聚餐后倒地,鉴定为重伤一级。取证时,有在场人员称未看清倒地过程,但解某手机里的视频反映吴某拳击梁某的情况。检察机关继续审查视频来源及现场记录,发现需要核实的不止原伤害行为。
该线索不能被简化为只要证言不同就构成伪证。目击范围、记忆和表述可能不同;故意对重要事实作虚假证明,与诚实但不准确的陈述,要由证据区分,不能让证人因担心记错而不敢如实作证。
三名证人与四名帮助人员,不按一种身份一概处理
后续查明,三名证人与吴某商议隐瞒打人事实,另有商场工作人员及维修人员等四人帮助破坏相关监控证据。检方将这些行为与原伤害案分别审查,而非把与吴某相熟的所有人均按同一罪名处理。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对伪证的主体、重要情节及故意等有要求,第三百零七条对指使作伪证、情节严重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分别规定。罪名不能只凭证人或维修人员的职业称谓决定,更不能把普通检修、文件缺失不经证明就认定为故意帮助。
监督立案与已经判刑,须按不同对象记录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检察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的通知,同日公安对解某等七人立案。二〇一九年一月的公开报道记载,七人已分别因伪证、帮助毁灭证据获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相应缓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处理,未逐人配对全部判项。
吴某则另于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因涉嫌妨害作证被补充起诉。来源未披露他在原伤害及补诉部分的最终刑罚,不能将七人的判项搬到吴某名下,也不能把补诉写成已生效判决。
核验应分别对照原案视频与证言、各人实际行为、立案监督文书及后续裁判。报道仅称市法院,具体裁判日和案号未公开,本文不依据检察机关名称补出完整法院名称。真实反映证据问题应走合法程序,不与他人统一不实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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