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准备举办面向公众、预计一千多人参加的展销活动,已拿到场地方同意书,不代表安全许可当然免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将预计人数、活动性质、承办主体和许可程序结合起来,场地租赁、营业前消防检查及活动安全许可不能互相替代。
先核每场预计人数与活动性质
条例第二条针对法人或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每场预计参加人数达到一千人以上的体育比赛、演出、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等列明活动。不能只看报名预付费人数,忽略真实计划和可进入人群,也不能为了避门槛把同一场活动的数字任意拆开。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和娱乐场所等在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有适用排除;演出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查真实活动是否属于相应情形,不因为租了公园一块空地,就把临时大型展销一律称为公园日常业务。
场地方同意只是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第十三条要求承办者在活动举办日二十日前提出申请,并提交合法成立及责任人身份证明、活动方案、安全工作方案、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场所证明等。共同承办的,还须相应联合协议;有专门资质要求的另交资格证明。
场地方签字说明愿意提供场所,不等于公安机关已经批准活动安全方案。宣传、售票和搭建安排应与真实许可进度衔接,不用一封已提交申请的截图承诺活动一定获批,也不为补齐材料倒签同意书。
承办者与场所管理者各有安全任务
第五至八条规定承办者对活动安全负责,需落实岗位、临时设施、安检、核准区域与人数、医疗救护及应急等;场所管理者对场地设施、通道出口、消防和监控等承担相应职责。外包保安或搭棚,不会当然使承办者退出管理。
方案应对应本次入口、疏散、现场布局和人员,而不是换一个封面的旧文件。专业结构、消防和容量问题要由适当主体核验,法律服务不能替场地出具承载能力结论,更不保证从未发生事故就一定安全。
许可后变更也需按内容分别处理
第十五条禁止擅自改变时间、地点、内容或扩大规模。变更时间须向原许可公安机关申请并经同意;变更地点、内容或扩大规模,须依规定重新申请许可;取消则应在原日期前书面告知并交回证件。
因此活动延期、临时加场和扩大入场并不必然采用同一路径。合同可约定变更协作与成本,但主办方、场地方或赞助商之间同意,不会自动替代法定处理;也不能在尚未确定许可状态时隐瞒变更继续售票。
把许可与实际入场管理接起来
第十八条要求达到核准人数时停止验票。获许可不表示可无上限放行,工作人员仍须执行真实核准范围和应急安排。对政府等依法直接举办活动的特别安排,应先核主体,不能普通企业邀请某机关来宾便自称适用免许可情形。
彭水经营者可整理活动类型与人数依据、承办分工、申请和正式许可、变更及现场执行四组资料。事故后的民事责任另依损害、过错等审查,不能以办过许可免掉所有赔偿,也不能因未获许可就把所有相关主体一概判为同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