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成分贴上六十九种中药名称,王某某等人案怎样对应药品资料与判项

不同中药名称贴在成分相同的片剂、丸剂上,不能只靠名称和包装说明产品合格。王某某等三人案公布了六十九种药的成分核查、不同人员作用和实际判项。本文依据徐州中院典型材料研究,非本所承办;不介绍加工或制假方法。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件地区公开案例研究;供彭水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沛县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不同中药名称贴在成分相同的片剂、丸剂上,不能只靠名称和包装说明产品合格。王某某等三人案公布了六十九种药的成分核查、不同人员作用和实际判项。本文依据徐州中院典型材料研究,非本所承办;不介绍加工或制假方法。

名称、药典收录与真实成分须逐项连接

二〇一九年三月至二〇二一年十二月,王某某安排生产加工中药片、中药丸,雇佣阚某某、李某某封装并贴不同中药名称,通过网络销售。公开材料记六十九种中药销售额四十二万余元,另记退货二十七万余元。

这六十九种均属于药典收录的成方制剂或单味制剂。其中七种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假药,其余六十二种成分与药典相应药品不一致。不能把七种写成全部被查药品,也不能说其余六十二种因为未使用同一种表述便已被认可为真药。

具体争议需核商品名称、对应药典依据、检验与认定材料,不能让一份名称清单代替所有成分对应。摘要未披露每一种的完整报告,本文也不为它补写检验结论的技术细节。

三人共同犯罪,个人作用与到案情节仍有分别

沛县人民法院认定三人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有其他严重情节。李某某、阚某某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较小,系从犯;王某某、阚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三人均有认罪认罚,王另有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这些情节不能平均分给所有人。李某某的从犯与阚某某的从犯、自首是不同事实组合,不能因为一同受雇便把到案经过也写成完全相同。

原判项保留,摘要未解释的计算不自行填补

法院判王某某四年六个月、罚金八十四万元;分别判李某某二年、阚某某一年三个月,各罚金一万元并适用缓刑,禁止二人在考验期从事药品生产销售相关活动。退缴违法所得四十二万元和扣押假药等依法没收。

来源同时列销售、退货与上述追缴数字,却没有完整展开各项计算基础。不能简单相减得出本文自定的净销售额,再宣称法院按该数字量刑;也不能把退货理解为所有违法所得已经退还给购买者。

可将逐商品对应资料、本人参与、到案过程与裁判财物处理分成不同清单,真实核验而非补造发票。药典和规则的适用还需核历史行为时点,不把今天的版本倒填成原案已使用版本。该案案号和具体判决日未披露,发布日不代替裁判日。

来源:徐州中院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五;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