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品牌钙片缺少维生素D3,王某某案的销售额、罚金与赔偿怎样分别读

销售三十八万余元假品牌钙片,为什么公开结果还列七十七万元罚金和一百一十四点九一二万元赔偿?王某某案中的三组数额属于不同事项,不能把它们拼成一笔销售额,也不能将民事赔偿说成刑事罚金已经代付。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件地区公开案例研究;供彭水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

销售三十八万余元假品牌钙片,为什么公开结果还列七十七万元罚金和一百一十四点九一二万元赔偿?王某某案中的三组数额属于不同事项,不能把它们拼成一笔销售额,也不能将民事赔偿说成刑事罚金已经代付。本文为公开案研究,非本所承办。

检验结果与跨层级流通相互对应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至二〇二四年二月,王某某在无药品经营资质情况下,将一万余盒假冒钙尔奇碳酸钙D3片分批出售给董某某、王某等人。产品经过医药公司采购销售,流入多地药店;被召回的产品未检出维生素D3,经鉴定均为假药。

这组事实不仅是包装商标存在争议,还包含药品成分和真实流向的认定。无经营资质、假冒品牌、成分不符分别证明不同问题,不能只查一项证照就代替假药性质审查,也不能只因产品后来进了药店便认作来源合法。

公开稿未附完整检验报告和每次召回清单。对具体批次提出异议,应依法核样品来源、同一性、报告内容及对应交易,而不是自行补出未公布的成分含量。

六年刑期不是由一个销售金额直接算出来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某某构成销售假药罪,情节严重,判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七十七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王当庭自愿认罪。摘要没有完整展示严重情节的各项裁判理由,不能凭三十八万余元设计一条可以普遍套用的六年公式。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相应构成和刑罚档次,实际适用仍须核法院认定事实与其他情节。未见消费者受伤的详细记载,不等于可以自行推翻公开的定罪;同样也不能虚构已经造成骨折或其他未披露伤害来解释刑期。

三种财产处理不具有自动互相抵销的含义

来源另记责令王某某承担赔偿金一百一十四点九一二万元,典型意义说明同时判处惩罚性赔偿。该数额应按原披露保存,不用约数改掉具体判项,也不把它解释为每名消费者已实际领取的钱。

销售额、刑事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及民事赔偿,应分别核基础和执行文书。原文没有给出全部计价明细、实际退赔或执行到位,不能用赔偿金额反算另一未披露销售额,更不应保证缴了罚金就免除赔偿。

有具体争议时,可分别整理供货批次、召回检验、交易款项及各类裁判文书。本文只说明该案已公布的事实与结果,不将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七日的发布日填作判决日;案号亦未知。

来源:徐州中院依法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四,非原判全文。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