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多年领取报酬,公司没有找到当年的股东会决议,现在股东会准备追认。这能否一并解决公司与董事、税务和其他股东的全部争议?先要看报酬由谁依法决定、既往真实安排和追认范围,不能用后来一份决议抹掉所有历史事实。
董事身份与兼任岗位先分开
公司法对股东会选举、更换董事及决定报酬等有规定,具体依公司类型和适用制度核对。董事同时任经理、员工或其他岗位的,各类报酬来源可能不同。不能因工资单写董事,就把实际劳动报酬全当董事费;也不能借劳动报酬名称规避必要的公司治理程序。
保存章程、聘任、股东会和董事会材料、约定、工资及财务入账,辨别每笔付款对应什么身份。过去有口头沟通,并不等于从未约定;有真实支付,也不自动证明一切授权程序齐全。
追认应具体而非概括一切合法
追认涉及哪一期间、金额、对象和事实,应明确,核实决议机关权限、程序及真实表决。对于依法可以追认的事项,要确认有效意思表示;法律不允许通过私人决议免除的义务,不能靠全体签字当然消除。
股东不知真实金额、关联关系或公司损失就签署笼统同意,后续仍可能争议。不能倒签为当年决议,也不能销毁原始付款资料。决议应写真实形成日期和对既有行为的评价,使审查者知道当时发生什么、现在同意什么。
已付、应付与返还责任分别计算
追认报酬不必然等于对所有额外支出、个人消费、预借款均予认可。应按项目对账,核查是否重复支付、是否违反约定或给公司造成损失。有合法报酬依据,亦不能因公司后来亏损就一律要求返还。
税费、财务处理和董事勤勉忠实责任,有其适用规则;公司内部同意某项报酬,并不自动代表税务已正确处理,也不免除其他具体违法行为责任。债权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能被一份内部追认随意剥夺。
后续制度应把决定与发放接起来
彭水公司可明确董事费与工资、业务服务费的审批、标准、生效期间、报销和调整程序,定期核对。董事离任、兼职变化或提前支付时,也应明确实际结算,不用每年照旧这一惯例代替所有重要决定。
律师审核重点是原始依据、追认效力和未解决事项,而非只问能否补个章。与降低董事报酬是否同步降经理工资不同,本题处理既往无清晰决议的付款如何依法确认;保留真实历史并精确表达当前意思,才能减少重新制造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