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自然保护区边界时没有在每个拐点见到石碑,有人便认定该处不属保护区。第十七条列有界碑界桩、电子标识或者电子围栏等界线标志,设置须结合管理需要,不能把某一种实体标识当作区域成立与否的唯一凭据。
政府组织勘界与管理机构设置标志分工不同
设立后,省级政府按规定及时组织勘界;涉及国家海洋权益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管理机构则根据保护管理需要及时设置相应界线标志。现场缺损、技术显示争议和正式批准范围应分别核查,不凭游客手机地图中某条线直接取代勘界及正式资料。
第十八条还要求范围和分区依法公布,并共享坐标信息。判断拟活动究竟位于何处,可将批准、公布和可靠位置资料相互对应,必要时请有权机构核实,不能仅以我没看见碑说明当然在区外。
设置形式多样,不允许私人随意移除
条例禁止损毁、涂改、遮挡或擅自拆移界线标志。怀疑标志位置不当,应保存真实地点和资料依法反映,不为通行方便自己搬走,也不能在有争议区域擅建假标志制造新的边界外观。
南川单位参与异地工程或科普活动,可把现场标识状态、正式范围和拟路线一并核对。本文不据普通保护区标志直接判断刑法中的国界标志犯罪,也不承诺某种电子显示可代替所有测绘成果。要解决的是真实保护区域与可辨识标界信息是否一致,以及发现差异后向谁核实,而不是用是否恰有一块石碑来决定全部准入手续。
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2026年第三次修订)](https://www.forestry.gov.cn/c/www/szxx/659705.jhtml),第十七、十八、三十九条;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