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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只缺一项证书,就必然按三无捕捞船没收整船吗

检查发现船舶有证书缺项,能否直接称三无捕捞船,并按渔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没收整船?该款列明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且无船名船号的船舶从事捕捞作业。适用这一特定分支,应核三个无及实际捕捞,不能见到一项缺失就省去其余事实。

三个条件与捕捞行为分别查清

第三十七条禁止无船名船号、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捕捞;第七十二条责任使用且连接相关无项。登记与标识、证书状况及船舶实际作业,应有真实材料,不凭外观或口头称呼完成判断。

第八十七条说明渔业船舶证书包括依法取得的检验、登记、国籍证书等。应核具体依法所需证书,而不是只数船上是否带了一张纸;未随身展示、已经失效、从未依法取得和伪造,也需按事实及适用规定分辨,不能一概等同。

不满足这一分支,不代表船舶合法作业

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和船舶,可以并处船值二倍以下罚款;第二款另对未经检验合格下水、作业规定限期检验及相应责任。两款不能混成所有证书问题均自动没收整船。

捕捞许可证、船舶标识、航区和安全设备另有规则。船主能够证明某一无项不成立,只回应这一项,并不自然使无证捕捞或其他已经查实行为消失,也不能靠临时喷一个名称使原有登记问题全部补齐。

假冒借用标识不是有效替代

第三十五条禁止擅自涂改、遮盖、损毁、伪造、变造、冒用、借用船舶标识;第七十四条设置相应责任。应让船体、登记和文件对应,不拿同公司另一艘船的资料解释本船全部情况。

检查中可依法提交真实登记、检验、国籍及作业材料,对认定缺项或船舶价值有异议应具体说明。不能通过删除航迹、临时转移渔具或虚构曾有证件来消灭事实,相关取证和决定还须按法定程序进行。

南川经营者参与异地渔业项目,可在签约前核具体投入船舶,而不是只核对方公司经营范围。法律审查应得到各项船舶身份、证书及许可状态的明确结论,既不把一项瑕疵随意升级为三无,也不让三无称谓之争替代对实际违法行为的完整审查。

依据:[渔业法第三十五、三十七、第七十二、第七十四、第八十七、九十条](https://www.mee.gov.cn/ywgz/fgbz/fl/202609/t20260908_11653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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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依据

本文所涉法条与办案规则应以现行有效版本及个案事实为准。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