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单写已保养,三原十台电梯案为何仍认定虚假维保

电梯维保公司提交了半月维护保养单,就足以说明实际保养已经完成吗?陕西省安委办公开的三原县案例,明确记载未按规则保养并虚填记录,处罚对象是维保公司。本文研究真实行政执法案,非本所承办,也不假设原案已经发生乘客伤害。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陕西咸阳三原公开案例研究;供南川读者参考
案号
公开来源未披露案号
审理机关
行政机关(非审理法院):三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综合法律知识

电梯维保公司提交了半月维护保养单,就足以说明实际保养已经完成吗?陕西省安委办公开的三原县案例,明确记载未按规则保养并虚填记录,处罚对象是维保公司。本文研究真实行政执法案,非本所承办,也不假设原案已经发生乘客伤害。

时间段、设备数量与实际行为对应

官方通报称,三原县市场监管局于二〇二六年一月检查某小区在用电梯,发现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至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期间,维保人员未按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对十台电梯保养,虚假填写半月维护保养单。

这是对特定期间及设备的公开认定,不代表所有十台每个部件同时损坏,也不能未经材料推算究竟伪造多少张单据。小区、企业具体名称、案号与决定日期未披露,应保持未知;公众号转发或后来的转载日期不是决定日。

法定义务落在真实维护及安全性能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保证所维保电梯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等。本案通报援引该款与第八十八条第一、二款,处罚维保公司二万五千元。

第八十八条对未按本法及安全技术规范维保,衔接前款相应处罚。是否有许可与是否真实按规范履职是不同问题,不能把有许可、合同盖章、收过维保费当成已完成全部保养;另一方面,不能由一份记录缺项未经调查就断言整段期间完全未维保。

核查记录不能只比签字是否齐全

应将设备编号、约定和规范要求的任务、实际到场及作业、异常报告和真实记录逐项对应。人员签到、付款、单据签字各有证明范围,不能在检查后把未做任务补写成早已完成,也不能为证明自己的观点擅入控制系统修改或删除设备数据。

本文未取得完整维护保养规则目标文本,不替专业人员列统一技术周期和项目,也不由半月一词推定所有电梯所有作业只有同一时间要求。技术判断须依据有效规范及实际设备,法定责任与当事人合同应分别核对。

行政处罚与伤者索赔不是同一件事

南川相关管理或维保主体参照本案,应核真实维护履行与监管要求。原案未披露受伤事故、民事判赔、刑事结论、罚款缴清及整改验收,不能将二万五千元说成已支付给业主的赔偿。

如果其他电梯另有人员受伤,仍需核具体故障、因果和主体责任,不能把本案罚款金额直接分摊成每位乘客可领数额。资料应服务及时真实维保与隐患处置,而非仅为了在台账上留下合格外观。

公开来源:[陕西安全案例六](https://yangling.gov.cn/zwgk/fdzdgknr/aqsc/tzgg/2117058197832134658.html);[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八十八条](https://www.samr.gov.cn/tzsbj/zcfg/flfg/art/2019/art_39715c5a62f64e32aa522fcc2afd6298.html)。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