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每年只有微小进步,Endrew案为何要求重看个别计划

为残疾儿童制作了每年一份教育计划,只要有一点进步,就一定完成法律义务吗?美国最高法院在2017年3月22日的Endrew F.案中,否定了仅要求超过微小程度进步的标准,同时也没有把法院变成替学校制定最理想课程的机构。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United States; Colorado公开案例研究;供南岸读者参考
案号
No. 15-827
审理机关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综合法律知识
官方来源

为残疾儿童制作了每年一份教育计划,只要有一点进步,就一定完成法律义务吗?美国最高法院在2017年3月22日的Endrew F.案中,否定了仅要求超过微小程度进步的标准,同时也没有把法院变成替学校制定最理想课程的机构。本文研究公开原判,非本所承办,限于该美国联邦特殊教育制度。

父母争议的不是有没有一张计划表

Endrew患有孤独症,从学前至四年级在Douglas学区就读,每年均有个别化教育计划即IEP。父母认为,计划多年沿用相近目标,学业和功能发展停滞,拟定的五年级方案仍没有实质改变其行为问题处理。

父母于2010年将他转至专门私立学校。该校形成具体行为干预安排并提高学业目标,判决记载其行为及学习有所改善。父母再与原学区商议新计划未果,随后请求返还私立学校学费。行政法官和下级法院未支持,第十巡回按只须带来超过微小程度教育利益的标准维持。

适当进步要联系儿童本身的情形

最高法院指出,IDEA要求的不是仅把儿童留在课堂等待离校。合格计划应经合理设计,使儿童结合自身情形取得适当进步;既要看学业,也要看功能性发展,目标、当前水平、提供的服务及如何衡量进展应能相互对应。

对于能融入普通课堂的儿童,及格和逐级升学通常是重要参照,但不是所有升了级就自动满足法律。若同年级升学并非合理目标,也不能因此只要求几乎没有意义的增长;应按个人情形设置适当而有挑战性的目标,不以残疾类别给所有儿童填同一张最低目标表。

不是保证结果,也不是承诺与其他儿童完全同等机会

法院强调,合理设计属于面向未来的专业判断,审查问题是方案是否合理,不是法官觉得另一方案是否最理想。法律不能保证某一个教育结果,后来的表现也不应被机械倒推成原计划必然违法。

父母主张的更高标准,即实质等同于非残疾儿童的成功、自立及社会贡献机会,并未被法院采纳。判决选择的是按个体情形审查进步的标准,不能一方面只承认极微小进步,另一方面又把任何未追上同龄人的差距都视为学校必赔。

尊重专业判断,仍需要能够回应问题的说明

没有一条全国统一进步公式,不意味着学校只说专业决定便可不解释。法院认为,经过与父母协商及争议程序,学校应能提出有说服力、回应具体异议的理由,说明计划怎样合理支持该儿童进步。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并发回继续办理,本次没有直接核定最终返还多少学费。

南岸家庭了解境外特殊教育资料,可按现有能力、具体目标、拟供支持、衡量方式及真实协商记录阅读计划。这个案件提供的是方案实体充足性的核查思路,不等于我国机构必须采用同一美国计划制度,更不能由律师文章替代教育或临床专业评估。

公开完整判决:[美国司法部保存的Endrew F.原判](https://www.justice.gov/crt/case-document/file/951626/dl),重点为法院意见第二部分及第2注;本案日期和结论来自原判,不由网页后来更新时间推定。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