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只委托律师陪同签约,是否包含产权核查和贷款审查,应在委托合同里提前写清。南岸购房人不宜把“现场陪签”理解成律师已经完成全部尽职调查,也不应接受服务人员事后以未约定为由回避本来已承诺的工作。判断费用是否合适,先看买到的具体服务和成果。
到场看合同与提前核实事实不同
现场陪签通常重点在合同条款、签约主体和当场风险提示;产权查验则可能需要事先获取登记信息、核对共有和抵押查封、租赁及授权等资料。能否查询、由谁提供材料、何时形成结果,都应在委托前确定。
如果签约前只有卖方发来的一张产权证照片,律师不能仅据此保证“房子没有任何风险”。查询资料也有时点限制,应说明查询范围和时间,不能把昨日的状态保证成未来直到过户绝不会变化。
贷款审查既有合同问题,也有银行决定
律师可以按照约定审查贷款条件与买卖合同的衔接,例如审批未通过时首付款如何处理、期限延误由谁承担、是否允许解除以及违约金如何计算。但是否批准贷款、额度和放款时间,最终由相关金融机构依法审查决定,律师不能保证通过。
对卖方已有按揭需要清偿、买方贷款又依赖过户的交易,应核实资金和权利变动顺序。陪签费用是否包括制定这一安排、与银行沟通及审查补充协议,需要写入委托范围,不能用“全程服务”四个字替代清单。
可要求报价同时列出交付和排除项
- 审查哪些合同及附件,包含几轮修改和多长时间的答疑。
- 是否协助核对登记、婚姻共有、委托代理及租赁信息。
- 是否到场一次或多次,是否包含签约后补充谈判。
- 是否书面提供风险意见、修改稿及待核实事项。
- 办理过户、交房、争议诉讼是否需要另行委托。
调查查询或差旅等支出,应说明发生条件及确认方式。律师费与中介费、登记费、税费各有依据,不能混在一个总额中让当事人误认为已经全部包办。
有限委托也应给律师必要准备时间
至少提前提供买卖合同草案、产权信息、付款计划、中介承诺及已知租赁抵押情况,说明自己最不能接受的风险。临到签字前才发几十页材料,可能不足以完成约定深度的审查,应及时调整签约安排或服务范围。
如果只购买一次现场服务,可要求律师标注已经核实与尚待核实的事项,重要条件未满足时不要把“律师在场”当作必须立即签字的理由。后续交易事实改变,也应及时补充沟通。
比较报价时,应比较同样工作范围和责任安排。对“付陪签费就保证过户、保证放贷”的宣传保持审慎,选择能够清楚说明核查方法和局限的服务方案更有利于完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