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承租餐厅却由子公司经营,Forthwell案为何不能代索营业损失

房屋由母公司承租、餐厅由全资子公司经营,房东被指未履行修缮义务,母公司是否就能把子公司的停业利润一起索回?英国最高法院在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Forthwell案中,拒绝创设一项仅因第三人受损、否则可能无人获赔便允许代索的普遍例外。

内容信息

案件地区
苏格兰格拉斯哥公开案例研究;供梁平读者参考
案号
[2026] UKSC 33
审理机关
英国最高法院
案件状态
公开案例研究(非本所承办)
业务领域
合同债务与民间借贷
官方来源

房屋由母公司承租、餐厅由全资子公司经营,房东被指未履行修缮义务,母公司是否就能把子公司的停业利润一起索回?英国最高法院在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七日Forthwell案中,拒绝创设一项仅因第三人受损、否则可能无人获赔便允许代索的普遍例外。本文依据完整公开判决研究苏格兰法争议,非本所承办,也不将结论直接当作中国租赁规则。

集团安排没有让两家公司变成一个损失主体

Forthwell承租格拉斯哥餐厅场所,再许可全资子公司Lynnet使用经营。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及次年一月,场所发生进水等损害,修缮未完成,餐厅无法重开。母公司既提出修缮等自身请求,也另为子公司主张过去和未来营业利润损失。

最高法院此次处理后两项转移损失请求,并非最终认定全部修缮争议谁胜谁负。房东是否违反具体维修义务及其他请求仍需相应审理,不能把本次上诉被驳回写成租户所有请求已败诉。

原告选择的不是已有限定例外

判决区分基于订约共同意图、特定财产利益转移等条件的狭义例外,以及涉及订约方自身履行利益的另一条讨论路径。原告承认本案不满足这两项路径,转而主张只要有第三人损失及实质利益,法律就应允许合同方代表追索,以填补救济空缺。

法院拒绝这一扩张:它会覆盖订约时未在双方考虑范围内的第三人,边界过宽且不确定,不能只因集团选择了母司签约、子司经营便免去这种组织方式的通常法律后果。原租约还禁止转租或分享占有,不能删去该限制后将全部经营安排描写成房东已经认可。

拒绝普遍扩张,不是宣布第三人永远无救济

最高法院确认狭义例外在苏格兰法中存在,也指出法定第三人合同权利等可能在适格事实中发挥作用;对另一较宽履行利益路径是否成立,本案并未作最终裁断。因此不能将判决压缩成所有第三人损失绝对不得请求,也不能反过来只喊公平就跳过具体条件。

双方在最高法院开庭前已和解,法院仍因重要法律问题及另案等待指引而拒绝撤回、继续裁判。该程序事实不等于法院重新给付了一笔未披露赔偿,本文不补造和解金额。

梁平企业参与适用苏格兰法的境外租赁或集团经营安排,可先区分谁签约、谁占用、谁承担修缮费、谁实际损失,以及合同是否明确第三人权利和占有许可。国内争议仍须另核中国法律及冲突法,不能直接援引本案替任何集团取得代索资格;可操作成果是合同权利与实际损失主体的对应图,而非把集团合并报表当作诉讼权利证明。

来源:[英国最高法院完整判决,2026 UKSC 33,第1—47段](https://supremecourt.uk/cases/judgments/uksc-2025-0081)。

本文采用AI辅助整理,律师关联用于了解专业方向和咨询导航,不表示律师本人已逐篇人工审定。具体法律处理需结合完整材料及适用规则。

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