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一审后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案件进入二审。家属此时找到新的赔偿、照护或其他量刑材料,担心没有上诉就再也不能提交。未主动上诉不等于二审中失去全部辩护机会,但材料能否证明相关事实、怎样依法提交以及实际作用,需要具体核实。
抗诉启动二审与本人提出上诉不同
刑事诉讼法对二审审查、抗诉和辩护均有规则,二审依法审查事实与法律,不能只因被告人没有上诉就不许表达真实意见。检察抗诉的范围、理由和可能后果,应先阅读实际文书,不依家属转述判断是否只是形式程序。
特别注意抗诉情形下刑罚处理与仅有被告方上诉时的规则可能不同,不能保证二审绝不加重。家属准备有利资料,应同时了解抗诉所指问题和证据,不把补交材料当成能自动抵消所有抗诉理由。
材料新与证明价值新分别看
二审才找到的旧事实证据、判后新发生的真实退赔,与重复提交此前已有的同一证明,意义不同。应注明形成时间、来源、拟证明事项和原件所在。收入、健康、家庭照护等资料不能只靠亲属主观评价,应尽可能有合法可核验依据。
赔偿款要说明真实支付人、对象、用途与到账,谅解则需尊重有关人真实意思,不能以虚假签名、倒签或循环转账制造量刑事实。某一材料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影响,仍由依法审查决定,不是附件越厚结果越有利。
由辩护人结合二审争点提交
律师依法阅卷、会见后,可以说明哪些一审事实仍有异议、哪些判后变化需要考虑,按合法渠道提出材料及意见。卷内已有证据需补充核实的,也应指明具体问题,不能只堆文件而不解释与案件的关系。
提交后保留完整版本和收件记录,核对附件是否齐备。请求调查、询问或其他核查,应有具体事实依据,不能承诺法院必须按家属设定方式处理。二审时间和通知事项应及时关注,不因正在找材料忽略已安排的程序。
梁平家属准备一份事实来源说明
每份材料写谁形成、何时形成、证明什么及为何现在提供,未核实信息注明不确定。通过律师依法整理,避免家属直接向无关人员传播案卷或病历。委托是否包含二审、需要哪些新增合法工作和费用,应依书面约定明确,不用一个代办结果承诺替代。
二审不是可以任意重造事实的阶段,也不意味着没有上诉就只能沉默。围绕抗诉理由、真实新情况和相应证据提出具体辩护,有助于让审查完整准确;能否影响结果,则仍需依法律与全案事实判断。
提交所谓立功、重大健康变化或其他专门量刑事实时,更需核对相应法定条件和有权材料,不能凭亲属评价直接定性。对材料中的个人信息应限制必要使用,家属无法取得的正式记录可以提供线索由律师依法申请,不伪造盖章证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并非是否开庭完全由通知自由决定。家属和辩护人仍应核实际开庭安排并及时提交、参加,不因正在补材料错过真实通知;出现程序不符可依法提出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