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法律知识

LEGAL INSIGHTS · 法律实务

货车车厢短途免费搭人,乘坐者自愿就能免除载客限制吗?

货车车厢里坐几名自愿搭乘的人,路程短、没有收费,也不能当然认定载客合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同时对确需附载作业人员要求设置安全保护。普通搭车和法定条件下的作业人员附载不能仅靠改名称互相替代。

自愿和免费不是一般载客许可

应核车辆登记类型、核定信息、实际乘坐位置及运输目的。朋友上车、工人下班顺路回家,与真实货运作业需要的附载,不能只因人都在同一家公司就视为相同。乘坐者签自愿书,不会将法律禁止的安排变成合法客运。

驾驶室依法核定座位内乘坐,与货厢中临时摆几把椅子不同;不能把整车没有超过某个口头人数,理解成任何位置都可以坐。对人数、位置、车型和具体例外,应按实际适用规则核查,不能拿其他车型允许的安排证明本车合法。

作业人员例外不能只加一张工作证

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留有安全位置时,车厢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一至五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货物上不得载人。这里限定城市道路,不能扩大成所有普通道路,也不能把一至五人理解为允许搭载普通乘客。

身份、作业内容、安全位置及措施都须真实,不是加一张工作证就符合条件。第八十三条另规定,高速公路上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不能拿城市道路的作业例外套用。企业应核具体路段和行程,不能因只上高速一小段就省去限制。

车辆不具备安全附载条件时,应调整运送方式,不能以人手紧张、项目临时安排或大家同意为由继续冒险。用篷布遮住人员、让其蹲下躲避检查,会增加危险,并不是法律上的纠正措施。

出事故后,自愿书也不能直接免除责任

违法安排、驾驶过错、雇佣关系、实际损害和乘坐者行为,应依法分别判断。车主、单位、驾驶人与其他主体的责任不能未经审查就一律平均,也不因乘坐者事先表示愿意搭车,就推定其已经放弃人身损害请求。

保险是否承保本车人员或特定风险,须核保单和实际身份,不把交强险对第三者的保障与所有车上人员保障混成一项。不得为理赔把车上人员说成路边行人,或者将原本的载客安排事后补写为不同事故经过。

企业安排运输时就应核清人和货

梁平经营者可将货运与人员通勤分别安排,明确车辆、驾驶资格、座位及运输用途,不只向司机发送一个今天带几个人的口头任务。发现安排不符合要求,应及时纠正并保存真实沟通,而非让驾驶人单独签下全部责任。

已经产生争议,可整理车辆登记、调度、现场位置、人员身份、事故材料和费用,说明各自亲历事实与待核事项。律师能够协助分析责任与保险,不应承诺一份免费搭乘声明就解决所有问题。先识别是否合法附载,再讨论具体后果,才能避免把作业例外扩大成随意载人的理由。

参考依据

本文所涉法条与办案规则应以现行有效版本及个案事实为准。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