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项目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可能尚无相应计量检定规程。不能只因没有规程就断言永远无法建标,也不能反过来用企业自己写一份“合格”说明替代法定量值溯源和能力证明。
规章规定了无规程时的溯源路径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要求,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经法定或计量授权的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计量设备则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这里区分了计量标准器没有检定规程的情形与配套设备的一般要求,不能把“校准、比对等”理解为所有器具均可任意绕过应有检定。
说明链条,而不只展示一张证书
申请单位应说明实际测量量、范围、准确度或不确定度要求、采用的校准或比对方式及所溯源基准、标准。外部报告应与实际标准器和使用状态对应,并结合其他材料证明相应测量能力。
若量值只追到企业内部一个没有明确上级来源的参考物,尚不能仅凭“内部比对合格”认定完成规章要求的溯源。具体技术方案须符合适用规范,不能在法律说明中虚构统一不确定度数值。
这项规则没有免除其他建标条件
无规程的替代溯源路径,只回答第六条第一项问题;环境、人员、运行维护制度、稳定性及重复性等仍需满足。开州单位可整理溯源关系图、原始校准比对资料、设备对应表和能力说明,再据实际程序准备考核。
同时,本规则针对计量标准考核,不是所有在用工作计量器具免强制检定的通用理由。对工作器具是否须强检,应另核用途及目录,而不是因本项目没有规程就一并放弃管理。
法律来源:[《计量标准考核办法》](https://www.samr.gov.cn/zw/zfxxgk/fdzdgknr/fgs/art/2025/art_ae996075a2c340f494967029cf27d6ae.html)第六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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